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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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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七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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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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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也许您已经做好春节期间的计划……
“暂停页面资源占用”其实是个function,javascript也是可以用中文来写滴
function 暂停页面资源占用(){
幻灯广告2.暂停();
文字滚动5.暂停();
啥啥啥动画.暂停();
定时更新长链接.低迷模式();
}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装厚道,把资源让给别人,有些情况下还可以省自己服务器的资源。
那什么时候调用他呢? onblur,那怎样变回正常呢?再写一个对应滴。
但是这样看起来不是特别高级,怎样更高级呢?自定义事件 我记得好久好久前写过个task 让那些爱动的元素玩上 onElementShow onElementHide 这样的事件,然后就把上面的 function 分开了,让元素看不到时就可以开始暂停。
其实还不够高级,我们还可以把 元素看不到 、页面 blur、窗口最小化 做进一步细分,不同阶段做不同深度的事。
附窗口最小化检查
function isMinStatus() {
var isMin = false;
if(window.outerWidth != undefined){
isMin = window.outerWidth
这代码也不是我发明的。。很久前找到的,忘记出处了。win下基本都能用。mac 研究了发现没啥好办法发现最小化,最后用了个很土的办法,键盘控有效。囧rz
event.metaKey && event.keyCode =='77' //⌘command + m
大家有其他好办法没?
update
小光说的Page Visibility 测试地址 M$测试地址,ie10 Chrome ff10+ 都支持, ff在mac支持得比较好,最小化算,但command+h 也不算,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在想显示桌面(F11/fn+F11) 要不要算。
相关资料
btw: 这内容是很久很久前写的,那时是想写个前端长篇小说,但后来不知道怎样没了,今天碰巧跟同学聊到这事,我整理整理发出来
个人的年度总结无足轻重,因为时光最终会把一切当初貌似重要的东西全部都筛落去。我之所以在元月三日突然讨论起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和《让子弹飞》的缘由就在于此---《让子弹飞》票房空前成功,话题空前火爆,但是到了2012年的第三天再来看,还是《太阳照常升起》更有价值。虽然我不大喜欢姜文在其中的审美,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似乎已经被时光湮灭了的《太阳照常升起》远比一度喧嚣的《让子弹飞》更伟大。
由此我也想到,也许写年终总结未必要围绕自己来进行。自己这一年里做了什么,读了什么,去了哪里,在这些事情里淘几条出来专门一记有种给自己贴胸毛的感觉。所以我决定换一种路数:用我朋友们的一年反向定位我自己的这一年。记录一下他们走了多远,走到什么方向,也就可以知道我在哪里。
我的朋友王佩在2011年中年得子,新爹综合症大发,一度在网络上完全消失了踪迹。他给儿子起名“王元澄”,字“维西”,一早给儿子开设了Twitter帐号,仿佛Twitter可以维续23年一样。王太太梦见一枚圆滚滚的橙子滚落怀中,醒而有孕,所以孩子叫“元澄”。又因为是橙子的缘故,维生素C肯定很丰富,所以字“维西”。这是王佩辞去公职专门写作的第一年,生活压力极大,而上天却送给了他一个孩子,不知道他是否想明白了这奇异恩典中的意味?愤怒出诗人,苦闷生儿子,古人诚不我欺。我不愤怒,也不苦闷。
我的朋友傅真、毛铭基伉俪从英国双双辞职,2011年在南美洲度过了他们的Gap Year。他们给我邮寄来一张羊驼(拉丁文学名:草泥马)的明信片,证明他们已经到了玻利维亚的马勒戈壁。后来,他们又寄来一张火车的明信片,它来自世界尽头的火车站,我曾经无数次文艺地叹息过的地方。2012年,他们相信传说是真的,世界的毁灭将会从印度某地急剧升温开始。所以,在12月结束南美之行后,他们把Gap Year延长一年,准备2012年1月前往南亚次大陆继续旅行。这一次,按照我的嘱托,他们将会把佛陀成道的菩提树做成牙签寄回中国。我没有Gap Year,去了一次戛纳。这一次,傅真和铭基在南美,不能从英法隧道开车过来找我。
我的朋友老雕在不到两年的时间把自己的淘宝店做到了一金钻,拿到了一笔可以直接烧火的风险投资,于是买了新浪全站的底层,在圣诞节搞促销。年头的时候,他的网店销售额是淘宝同类产品第二名到第十名的销售总和。年尾的时候,这个数字扩大到了第二名到第二十五名。不知道他现在是否会偶尔回想起两年前卖掉房子砸进电子商务时大潮时的心情?我猜他不会,如他所说,有些人一生都在做梦,一生都在追梦,所以在好梦和噩梦的时候心情并应该有太多起落。我没有可以卖的房子,只好参照他的建议贷款买了一辆车。老雕说:这人啊,一旦背上贷款就只能踏踏实实去飞了,因为走回头路绝对还不起贷。
我的朋友老虎在四十岁的时候决定创业。事情非常简单,他做了商业分析,认为他所处的零售行业已经日薄西山,而他自己也不大可能再升一级做到大中华区总裁。于是,他就辞职了。老虎认为电子商务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认为电子商务迟早也会如同传统行业一样需要做品牌、做服务,这里面应该有他插一腿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业经验为零,所以他辞职之后就去开了一家淘宝店,每天自己做客服,体验一下这个行当的酸甜苦辣。我认为他这是有网瘾,得电,不能找个理由就名正言顺地整天泡在网上。
我的一位朋友做了一款移动互联网产品,八个月后获得了超过5000万用户。他的方法也很简单:专心做产品。除了这件事情之外,不写Blog做PR,也不写产品经理心得,不抛头露面参加各种活动。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基本上不看数据分析。按照他的说法,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任何想要不想要的结论,而直觉和不断试错要比图表可靠。我的另外一位朋友成立了一个小团队,去做互联网产品。产品连Demo都没有,只是因为几个人长得英俊,VC就强塞了一把美元给他们,让他们一定收下。我还有一位朋友,被前东家阴了,怒而创业。团队随手做了几个iPhone上的小APP,一年里又收获了几百万用户。这就是他们给我的教益:做事一定要专注,保持英俊,还有随手而为。
我的大学同学王晓彬因为罹患白血病,永远留在了2012年。
我昆明的好朋友在涂料公司之外,开了一家火锅店。
我杭州的好朋友开了一家羊汤店。
宁财神刷了一年微博,没写剧本。
一毛不拔为作家维权,提前看了《盗墓笔记》大结局,并在家里安装了二十台空气净化机。
鲁肥肥在1月8号会去美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三八大盖在11月终于扔了他的HTC HERO,换上了iPhone 4S。
纳纳在Blog里说不想回国了。
(演职员表)
2011---扮演者 2011
时光---扮演者 Blog记录
生活---扮演者 错漏百出的记忆
和菜头---扮演者 ThinkPad T61
比特海日志---扮演者 WordPress
今天生日,临下班跟北京一PSO吵了一架,50分钟。 他基础薄弱,我耐心欠缺,沟通不顺畅,脾气暴烈。 头疼,不想加班。晚上回来想跟慧文找点好吃的,最后去小农庄。难吃的要死。 大厅里有一群学生聚会。有个男生站在女生桌前,举着瓶啤酒仰着头一直喝到见底,然后摇晃着空瓶不等女生们作出任何反应(当然女生们也没有丝毫反应),木讷尴尬地笑笑,又带着瓶子回到男生桌上,好像带了个战利品。 买了10块钱彩票,好像生活多了点希望。 生命里的大部分时光,都是浪费掉的。
一、今天生日,临下班跟北京一PSO吵了一架,50分钟。他基础薄弱,我耐心欠缺,沟通不顺畅,脾气急躁。集团规范不了解就开测!给了丫client源码,居然跟我说看不懂!看不懂还想让我给丫写文档,写你妹!
二、头疼,不想加班。晚上回来想跟慧文找点好吃的,最后去小农庄。难吃的要死。其实看到菜单就已经后悔了,尼玛肯定地沟油啊,不如回家吃面条呢。在南农边上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家真正好吃的馆子,南农的学生真是不挑食。
三、大厅里有学生聚会,三桌,男女分开坐。有个男生站在女生桌前,举瓶啤酒仰着头一直喝到见底,然后摇晃着空瓶不等女生们作出任何反应(女生们也没有丝毫反应),木讷尴尬地笑笑,又举着瓶子大步洒脱地回到男生桌上,瓶子好像成了战利品。他也好像打了胜仗一样的,吼着“下一个呢!”
四、买了10块钱彩票,好像生活多了点希望。
五、25周岁,按活到75岁算,我人生的三分之一已经过完了,不知不觉就过完了。
生命里的大部分时光,都是浪费掉的。

@小寨天坑底,沈楠摄
苗炜,行走江湖自称苗师傅,可见也是个对自己期许极高的人。人很聪明,08年去他望京西园的家里小坐,和他聊文艺观,什么内容全忘记了,就记得他的牛仔裤熨烫贴身,是个精细主儿。那时候就听他念叨说要写短篇小说,理由是短篇小说比长篇难得写好。三年之间,他出了一本中短篇小说集《除非灵魂拍手作歌》,我没看。原因是我在他的博客上读过一些预览篇目,觉得味道不正。另外就是这书名文艺腔太重,一般这样的书作者都顾着自己了,为读者考虑得少。短篇小说也是小说,小说就得讲故事。重点不在于作者有多牛逼,而是读者看了能否一惊,还没办法三五十个字在饭桌上给人介绍清楚,只能央别人买一本去读,好下次见面的时候彼此印证心得。
今年年底,苗师傅又要出一本短篇小说集,这回名字靠谱多了,短得跟世界名著似的,就四个字:《黑夜飞行》。下午,磨铁的编辑把试读本快递了过来。一共五个小故事,估计是为了防盗版,只提供了其中的三个故事。其中,《警察与外星人》苗炜已经在博客中连载过。前些日子还和视频网站合作,要拍成视频短片。所以,它也是这三篇中最差劲的。苗炜其实很善于讲故事,就是吃了有文化的亏,很有些时候不好好写故事,而要去追求轻盈的意境,努力在东北四环边上写出巴黎咖啡馆下午的感觉来,于是吃力不讨好。
我这么说吧,根据我的分类法,短篇小说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故事流,在很短的篇幅之内写一个精彩的故事,比如说斯蒂芬金在《四季》中的《肖申克的救赎》。经典的越狱故事,而读者丝毫不会觉察到它是《基督山伯爵》的定格版---把监狱里那一段专门拿出来详细写成个故事。通篇读下来,仿佛真是一个老年黑人囚犯的回忆录,讲述关于安迪的传奇故事。另一类就是意境流,当你努力去拼凑作者在讲什么故事的时候,往往会陷于愤怒和沮丧。一边读一遍咒骂:这他妈是什么烂故事啊?但是,等你读完的一刹那,突然明白作者并没有用文本跟你讲故事,文字完全是他的道具。他只是想借用这一堆字,把某种生活中的刹那,或者某种转瞬即逝的情感,又或者是深沉委婉的人生感悟,一下子传达给你。卡佛的小说就是如此,第一次看味同嚼蜡,读完之后心底里突然就泛滥起无望、悲伤、乏力这些情绪,这才明白卡佛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警察与外星人》就是想走意境流,讲述一个关于肉身飞行的故事。让一切在似幻似真的讲述中发生,最后又了无痕迹地结束,给读者留下一堆疑问,迟迟疑疑吃不准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是真不好,可以改编为网络短剧就可以确认这一点。粗俗的摄像镜头下能讲的故事,它就一定不是个好意境流故事。否则,作家早就被电视剧导演给替代了。摄像机镜头能比键盘更能表达微妙的情感,一刻的顿悟,电视或者视频就决计不可能是大众的喜爱。《警察与外星人》真要写好了,视频网站的老板看到剧本应该想去自杀才对,而不是欣然投拍。
相比之下,第二篇《黑夜飞行》要强很多。苗炜的叙事之强,看到结尾部分才明白这个貌似简单的故事有多么复杂。这篇好就好在没有太多炫技的成分,而是专心讲述一个单身催眠师的都市故事。他在城市中治疗那些为噩梦缠身的人,最终治愈了自己,达到了某种超凡脱俗。这是个好故事,有神秘主义,略微有点魔幻,还有都市人的情感无力。就算是无暇顾及苗炜在故事里埋藏的那些私货,也可以让广大白领做个白日梦,算是体恤的读者。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故事,也可能是全书最长的一个:《星期天早上的远足》。一个充满活力、疯疯癫癫、满世界乱跑的女文青从来都是个好题材,许多作者用这个题材去表达他们对世界的复杂观感。比如说处理成一个悲惨的结局,那么读者会自始至终感觉到命运不祥的威逼,一定要把与众不同的事物连根拔除碾为尘埃的恶毒,于是感慨美好的短暂与脆弱。又或者是处理成一个和光同尘的结局,那么读者会感受到来自生活的重压,人众对于脱离轨道者的强大束缚力,以及命运的嘲弄是何其残酷。苗炜的处理温柔极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在国产作家笔下,看到针对女文青的温柔悲悯。小说的前大半程都在描写女文青的灵性之光,她一次又一次偶然闯入“我”的生活,一次又一次把身处凡俗之中“我”的目光引领到远方。后半程真实的生活披面杀到,把一切美好证实为幻影,女文青的严重不靠谱狰狞地暴露无余。但是到了最后,“我”无差别地接受了这两面。在面对诸多不堪之后,纵有片刻犹疑,最终却依然相信美好,和自己达成了一个谅解。
这篇里没有丝毫的魔幻手法,也没有复杂的叙事,但也因为这样,《星期天早上的远足》是最为真实动人的一篇。你会倾向于认为小说就是现实生活本身,在人物身上看到自己的某些文青朋友的影子。同时,也能感觉到因为他们的行为所带给自己的焦灼、尴尬和不安。小说最终抚平了这些隐秘的情绪,仿佛是在暗示,以人性的宽广终将接纳一切,理解一切,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作为短篇小说,苗炜的这篇作品是完备的,也是这本短篇小说集值得阅读的理由。
聪明的作家会写不好头几部作品,这是因为他们太聪颖,以至于可以领悟到太多的技法。反过来,这些技法充斥在他们的作品里,造成了连一个基本的故事都说不好。单独地拿出每一个部分出来,大多非常精妙,而且不乏向前辈大师致敬的部分。但是,部分的好相加,结果可能是空前的糟。所以聪明的作家在领悟到技法之后,又必须花更长的时间去遗忘,让故事在自己的骨血里长出来。去讲述那些自己说之后快的故事,而且全然是用自己的方式。苗炜逐渐做到了这一点,值得为此祝贺。也衷心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也能穿上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看不到上面笔直的裤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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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是有一点审美的,不多,所以一直没有大声嚷嚷过。它不见得有多高明,网页配色的时候跟设计师争论,最后往往败下阵来就是明证。人人看了设计师的方案都觉得好,看了我的方案就强忍住笑意或者讶异,然后努力去找一些委婉的中文来敷衍我。那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听从设计师的意见,然后听见身体里很深的地方,自尊心在“啪”地一声裂开。
当我自己不提方案的时候,一切都要好很多。因为这时候需要的是鉴赏力,确定一件东西究竟是精品还是垃圾。这种事情我擅长,打击别人从来都是我的长处。偶尔我也说好,一些赞扬的话,于是这种肯定就显得有力一些,相信的人也多,这就助长了我的自信。内心里的那些裂口,也因此慢慢打上了补丁。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如此,总是能发现好东西。
今晚睡前翻书,诺曼.麦克林恩的《大河奔流》(陆谷孙翻译为《一江流过水悠悠》)。全书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Eventually, all things merge into one, and a river runs through it. The river was cut by the world's great flood and runs over rocks from basement of time. On some of rocks are timeless raindrops. Under the rocks are the word, and some of the words are theirs.
---Norman Maclean
大概翻译一下是这样的:
最终,万物归一,唯有一条大河从中奔流而过。这条河流决自史前的大洪水,冲刷时光之岩。无尽的雨点打在岩石上,其下流淌着的是些喃喃低语,而有些话是属于它们的。
我现在读了觉得很美,认为麦克林恩的水准了得。但是,这并不是因为我个人有这样的审美,又或者是有这样的鉴赏力。因为早在这些文字之前,确切地讲是在1995年的时候,我先看了这本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中文名叫做《大河恋》或者《一条奔腾而过的河流》。当时,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原因有二:第一、我刚看完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燃情岁月》(The legends of the Fall),对皮特的印象极佳。第二、这是我的外语口语课上外教指定我们观赏的电影,他极力做了推荐,所以当时播放的是无字幕版,我也圆睁二目从头看到了尾。这么说有些夸张,因为这部电影不需要强打十二分精神去“欣赏”,当布拉德.皮特在河水里舞动鱼竿,鱼线在他头顶变成一个舞动着的环形时,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沉静和优美都全在那里了。
在16年前,我的外教并没有在看电影前的5分钟里说到任何一句关于诺曼.麦克林恩的话。现在想来,他很可能清楚地知道麦克林恩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这本小说的重要性,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美国文艺青年。回想他所作的一切,这是向我推销了布拉德.皮特主演的这部电影,宣称这部电影极为优美,希望大家一定要平心静气地欣赏,要让我们注意人物的命运差异,另外就是钓鱼这件事本身。
假设这个次序颠倒了一下:我在大学看了小说,现在再看电影---那么我相信我的表现可能差劲极了。对于一个大学男生来说,在那样一个躁动不安的年纪,去读一本如此深沉宁静的书,这怎么想都不大可能。也许我会翻上几页,然后立即就觉得闷了,一把扔开,继续去翻黄易的《大唐双龙传》。在我现在的年纪,又在如此紧张的生活状态之下,周末打开DVD去放《大河奔流》,可能不到15分钟我就困了,直接切换到《血与沙---斯巴达卡斯》或者《冰与火---权力的游戏》。这样的话,哪里去找我的审美?
再假设我念的不是那间大学,而是在别处。如同我的几个朋友那样,就在家门口走读,忙着泡妞打架。没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美国文艺青年当老师,而且靠看电影聊天就大把奉送3个学分。那么,我想我可能根本不会看到布拉德.皮特的电影,包括《燃情岁月》---要知道,那时候刚好是香港电影盛极而衰的时代,有大把的港片可以看。当然,关于什么是好的,什么是美的,我可能有另外一套标准。在那套标准之下,大概并没有《大河奔流》的存在空间。而且我怀疑,如果是在1997年我毕业之前就擦身而过,此后再次遇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我也没有我现在的所谓“审美”。
这样看起来,应该是没有所谓“天然的审美”一说,审美一定是某种后天的训练所得。而且,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系列巧合的结果。成长期里会有一系列的机缘,个人感悟和选择会在其中起到很大的作用。80年代末流行卡朋特兄妹的磁带,我也就局限于听这一盘的层次。而有的人因为卡朋特,多往外面走了一步,于是就发现了满街的打卡带。再踏进去一步,整个的音乐审美培训教材都在那里了。我止步于一盘卡带,于是到现在都不敢谈论摇滚,更别说音乐。幸运的是,我喜欢电影和阅读,所以在另外的方向上我走得比较远一些。
而再想一想,又会有些后怕。因为回顾一下,会发现个人审美的养成,很可能是由有限的几个人、几样东西就决定了。在成长期里,能拉着你的手,要你往某个方向看一眼的人和事,算下来当真是非常之少。就像我的高中时代,全昆明高中部的学生都去昆明市外文书店,都去买一本叫做《欧美流行金曲100首》的这样一本书。于是二十多年后,一堆人在各种私家车里,放上的是相同的CD,在《秃鹰飞去》或者《寂静之声》的乐曲中老泪纵横,觉得这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好歌。你看,这也就是三五个编辑决定的事情。他们的口味,他们的眼界,决定了谁能入选这100首歌曲。如果这几个编辑大人当时是疯狂的甲壳虫迷,那么事情会变得大不一样。同样的,我的二外口语如果选修法语,我的外教如果是一位欧洲文艺青年,整个情况又可能是另一副模样了。
回想这一切,我在毕业多年之后突然对母校充满感恩之心。因为它安排了外语口语课,慷慨地给了3个学分,而且不大严格考核外教的教育方式。母校无心培养我的审美,她大概只想我的英文口语好一些,将来出去好找到工作。也正因为这种无心,所以恩惠才极大。说恩惠大小,也是种审美,不过源自佛教。那又是另外一些偶然,和另外一扇门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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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凤凰网看到一条新闻:《老人太原火车站去世,僧人候车室握手超度》(点击这里:全6图),讲述11月25日在山西太原火车站候车室,一位老人在座椅上等火车的时候悄然去世。同时在这里等车的一位僧人前来,握着他的手为他做超度,题图这张照片就是当时的一个场景。
我被这张新闻照片深深打动。周围的旅客已经确知老人死去,所以他们虽然保留着喜爱围观的天性,但是对于死亡的恐惧却让他们在远处站成一个圈子,似乎被看不到的死亡气息所阻挡。老人僵硬的头颈,干枯的手掌都已经完全失去了生机。死神悄然而来,在一个睡梦中就把他带走,只留下肉身在这熙熙攘攘的候车亭里。僧人握着老人的右手,闭目侧耳,似乎是在倾听。但是看他竖立的左手掌就知道,他是在做超度的仪式,为逝去的老人念诵往生咒一类的经文。
依据教典的内容,一个人在睡梦中死去称不上是“死得很安宁”。因为他的神识一开始并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所以,神识会因此陷入困惑、迷乱、无力的状态。随后,当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就会因为没有交代遗言,没有见到亲友最后一面,而产生大量的遗憾、不甘,懊悔等念头。最后,这些念头可能转化为强烈的愤怒和悲伤。因此,僧侣会为这样刚刚去世的人做祈祷,安抚他们的灵魂,并且以经文和愿力的力量,送他们进入轮回,并且祝愿他们往生净土,获得更好的来世。
在僧人的身上,可以看到对死亡的无所畏惧,同时也能看出他自己内心的宁静。所以,当死亡的气息笼罩整个候车室,僧人的黄色僧袍却带来了一丝暖意,驱散了死亡所带来的恐惧,给周围惊恐的幸存者以一种 安抚。更让在遥远的网络上看到这一切的我,深切感受到宗教所独有的那种安慰感,以及内心的安宁。倘若僧侣可以这样从容应对人生中最为重大也最让人恐惧的事物---死亡,那么死亡也不是一件不可以接受的事情。
这样的新闻图片在媒体上非常罕见,也许是因为现世有太多需要我们关注的具体事物,因此我们对于灵魂知之甚少。又或者是这种行为的力量让人感觉震撼,不宜于出现在凡俗之辈的你我面前,免得勾起了前生今世的玄想。偶然看到这么一张,让人在紧张的周二下午暂时停顿了下来。抬起头想一想,对自己终日忙忙碌碌的事情重新做一番衡量。
往生咒是这样念诵的:南无阿弥多婆夜 哆他伽多夜 哆地夜他 阿弥利都婆毗 阿弥利哆 悉耽婆毗 阿弥唎哆 毗迦兰帝 阿弥唎哆 毗迦兰多 伽弥腻 伽伽那 枳多迦利 娑婆诃
有人在知乎上问:腾讯的张小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下面是我的回答:
5年前,张小龙是中国Top10的程序员。
他一个人写代码,完成了Foxmail的头三个版本。
Foxmail如此受到欢迎,以至于他不得不外放了语言包,让各种忠实粉丝翻译为十几种语言。
直至今日,Foxmail被收购,QQmail推出,Foxmail的企业用户依然有数百万。
在被腾讯收购之后,Foxmail开始了艰难的转变,从客户端转变为Web产品。
一开始非常不顺利,最早的版本类似Web上的巨无霸,几乎无法操作。
从程序员到管理者,从客户端产品经理到Web产品经理,
张小龙度过了极为孤独的三年时光。
三年后,他完成了第一次变形。
QQmail被腾讯内部称为“七星级产品”。
人们经常用一个例子来说明QQmail在产品体验上的细腻入微:
如果你在邮件正文里提到“附件”,而你在发送时并没有粘贴任何附件,
那么系统会立即提醒:您是否忘了加上附件。
这一体验现在Gmail也有了。
QQmail的成功,却让张小龙感觉到焦灼。
因为邮箱对于大数量的普通网民而言,依然是一个门槛极高的产品。
也许,教会他们用@符号都需要许多年。
还有什么是海量网民所需要的产品?
张小龙开始了他的第二次转变,
从Web工具类产品,进入Web社交类产品。
这一过程大约耗费了不到两年时间,
难度比上一次更大,周折更多。
张小龙和他的团队最先试验了阅读空间,
这是跳出工具类产品的第一个接榫。
做阅读空间貌似是一个工具,但是其中会有简单的人际互动。
可以观察用户的行为和交互习惯。
阅读空间获得了成功,
于是就有了QQ邮箱广播的尝试。
这是在QQ邮箱中试图打造一个类Twitter产品的尝试。
163邮箱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但是这个项目失败了,用户和内容并入了腾讯微博。
在邮箱的使用场景下,
阅读空间的慢速阅读和深阅读是和邮箱调性相契合的,
但是和快速流动的Tweets流却不能相容。
于是,又有了QQ邮箱漂流瓶。
这是一场试验,
主题是:假设在大用户数量基础上,做轻SNS类应用,尤其是陌生人交友,是否能够获得成功?
结果空前成功。
每天的漂流瓶达到了骇人听闻的数量级,
用户粘性也得到了非常可观的增长。
这个试验的副产品是正视了普通网民内心深处是何等孤独。
以至于他们愿意一次次用尽写瓶中信的每日三次机会,
愿意一次次打捞蓝色页面中转瞬即逝的电子漂流瓶。
第三次转变突然到来,
张小龙的目光早已经从Web跳转到了移动互联网。
只是一个简单的要求,
团队中的程序员就从原来的岗位离开,
开始学习手机客户端的编程。
原来在QQmail手机随身邮上的经验,
被广泛应用到了微信的打造过程中。
新的手机团队不是做一个客户端,
而是IOS、安卓、塞班三个客户端同时开始做,
放出IOS版本之后,立即转安卓做下一个版本,
安卓做完转塞班,然后再转回做IOS。
这叫全天候手机开发团队。
他们喜欢在黑夜里通宵开发,
此时广州寂寥无人,
适合集中精力并行开发。
程序员三五成群,在工作区过道上低声讨论,
有的就地开始做俯卧撑,以提振精神。
有人把他们称为“矿工”,
因为他们总是在黑暗里工作,
而他们以这称号为傲。
微信在8个月里就横扫了整个市场,
比它炫的没它简单,
比它简单的没它快,
没有谁比它更快,
哪怕在GPRS下,微信也能把进度条轻易推到底。
万法归宗,唯快不破。
在各家拼单点功能的时候,
微信在11年下半年突然跳离主战场,
在LBS和视频通话上布下两粒棋子。
随即,在LBS上开发了“摇一摇”功能。
满城的“卡嚓”声响起,
无穷尽的寂寞之心终于有了简单的去处。
从Web SNS产品到移动互联网SNS产品,
张小龙第三跳只用了8个月。
在这八个月里,
微信从无人看好到炙手可热,
巨大的转变下让张小龙感觉到更多的是孤独。
在11年上半年的一个月时间内,
他曾经一篇篇仔细读过几乎所有业界对微信的评价。
读过一边倒认为微信无望的论调,
读过各种关于微信抄袭KIK和Talkbox的指责。
11年下半年,一起都逆转了过来。
张小龙依然沉默不语,
但是微信3.0的开机页面上放出了迈克尔.杰克逊的图片,
边上写了MJ的一句话:
"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
"谨以此版本纪念迈克尔杰克逊,感谢他的音乐陪伴我们的产品开发之旅。“
同年11月,TalkBox放出了TXT和图片输入功能。
而此时,微信开始提供自定义透明背景头像、二维码名片,
开始试验时尚感对产品流行度的影响。
除了每周一次的网球,和每天深夜的音乐,
张小龙没有什么别的嗜好。
程序员时代的烟瘾一直保持了下来,
他是广州深夜里最大的Kent消费者,
沉默到像谜一样的男人,
中国为数不多具有文艺气质的产品经理。
他是那种因为喜欢《蓝莲花》歌词,
就一定要问许巍买下版权,
挂在QQ邮箱入口的人。
他也是那种喜欢同事小女儿涂鸦,
就把一幅涂鸦画和《蓝莲花》一样挂在QQ邮箱入口的人。
如果世界上又出现了什么新鲜的APP应用,
在发布后的48小时之内,
如果你也下载尝鲜,
可能你会遇到个名叫Allen的人,
如果这人沉默不语,甚至连头像都没有。
那么你也许已经遇见了张小龙。
(以上内容纯属传说,不能对其真实性负责)
补充材料:小龙喜欢车,但是早年买不起。一次去美国的时候,租了一辆。临走的前一晚,半夜醒来张小龙失踪了。原来,他舍不得告别那车,半夜开出去兜风了。---陈让回忆录《我所知道的张小龙》
有人在知乎上问:腾讯的张小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下面是我的回答:
5年前,张小龙是中国Top10的程序员。
他一个人写代码,完成了Foxmail的头三个版本。
Foxmail如此受到欢迎,以至于他不得不外放了语言包,让各种忠实粉丝翻译为十几种语言。
直至今日,Foxmail被收购,QQmail推出,Foxmail的企业用户依然有数百万。
在被腾讯收购之后,Foxmail开始了艰难的转变,从客户端转变为Web产品。
一开始非常不顺利,最早的版本类似Web上的巨无霸,几乎无法操作。
从程序员到管理者,从客户端产品经理到Web产品经理,
张小龙度过了极为孤独的三年时光。
三年后,他完成了第一次变形。
QQmail被腾讯内部称为“七星级产品”。
人们经常用一个例子来说明QQmail在产品体验上的细腻入微:
如果你在邮件正文里提到“附件”,而你在发送时并没有粘贴任何附件,
那么系统会立即提醒:您是否忘了加上附件。
这一体验现在Gmail也有了。
QQmail的成功,却让张小龙感觉到焦灼。
因为邮箱对于大数量的普通网民而言,依然是一个门槛极高的产品。
也许,教会他们用@符号都需要许多年。
还有什么是海量网民所需要的产品?
张小龙开始了他的第二次转变,
从Web工具类产品,进入Web社交类产品。
这一过程大约耗费了不到两年时间,
难度比上一次更大,周折更多。
张小龙和他的团队最先试验了阅读空间,
这是跳出工具类产品的第一个接榫。
做阅读空间貌似是一个工具,但是其中会有简单的人际互动。
可以观察用户的行为和交互习惯。
阅读空间获得了成功,
于是就有了QQ邮箱广播的尝试。
这是在QQ邮箱中试图打造一个类Twitter产品的尝试。
163邮箱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但是这个项目失败了,用户和内容并入了腾讯微博。
在邮箱的使用场景下,
阅读空间的慢速阅读和深阅读是和邮箱调性相契合的,
但是和快速流动的Tweets流却不能相容。
于是,又有了QQ邮箱漂流瓶。
这是一场试验,
主题是:假设在大用户数量基础上,做轻SNS类应用,尤其是陌生人交友,是否能够获得成功?
结果空前成功。
每天的漂流瓶达到了骇人听闻的数量级,
用户粘性也得到了非常可观的增长。
这个试验的副产品是正视了普通网民内心深处是何等孤独。
以至于他们愿意一次次用尽写瓶中信的每日三次机会,
愿意一次次打捞蓝色页面中转瞬即逝的电子漂流瓶。
第三次转变突然到来,
张小龙的目光早已经从Web跳转到了移动互联网。
只是一个简单的要求,
团队中的程序员就从原来的岗位离开,
开始学习手机客户端的编程。
原来在QQmail手机随身邮上的经验,
被广泛应用到了微信的打造过程中。
新的手机团队不是做一个客户端,
而是IOS、安卓、塞班三个客户端同时开始做,
放出IOS版本之后,立即转安卓做下一个版本,
安卓做完转塞班,然后再转回做IOS。
这叫全天候手机开发团队。
他们喜欢在黑夜里通宵开发,
此时广州寂寥无人,
适合集中精力并行开发。
程序员三五成群,在工作区过道上低声讨论,
有的就地开始做俯卧撑,以提振精神。
有人把他们称为“矿工”,
因为他们总是在黑暗里工作,
而他们以这称号为傲。
微信在8个月里就横扫了整个市场,
比它炫的没它简单,
比它简单的没它快,
没有谁比它更快,
哪怕在GPRS下,微信也能把进度条轻易推到底。
万法归宗,唯快不破。
在各家拼单点功能的时候,
微信在11年下半年突然跳离主战场,
在LBS和视频通话上布下两粒棋子。
随即,在LBS上开发了“摇一摇”功能。
满城的“卡嚓”声响起,
无穷尽的寂寞之心终于有了简单的去处。
从Web SNS产品到移动互联网SNS产品,
张小龙第三跳只用了8个月。
在这八个月里,
微信从无人看好到炙手可热,
巨大的转变下让张小龙感觉到更多的是孤独。
在11年上半年的一个月时间内,
他曾经一篇篇仔细读过几乎所有业界对微信的评价。
读过一边倒认为微信无望的论调,
读过各种关于微信抄袭KIK和Talkbox的指责。
11年下半年,一起都逆转了过来。
张小龙依然沉默不语,
但是微信3.0的开机页面上放出了迈克尔.杰克逊的图片,
边上写了MJ的一句话:
"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
"谨以此版本纪念迈克尔杰克逊,感谢他的音乐陪伴我们的产品开发之旅。“
同年11月,TalkBox放出了TXT和图片输入功能。
而此时,微信开始提供自定义透明背景头像、二维码名片,
开始试验时尚感对产品流行度的影响。
除了每周一次的网球,和每天深夜的音乐,
张小龙没有什么别的嗜好。
程序员时代的烟瘾一直保持了下来,
他是广州深夜里最大的Kent消费者,
沉默到像谜一样的男人,
中国为数不多具有文艺气质的产品经理。
他是那种因为喜欢《蓝莲花》歌词,
就一定要问许巍买下版权,
挂在QQ邮箱入口的人。
他也是那种喜欢同事小女儿涂鸦,
就把一幅涂鸦画和《蓝莲花》一样挂在QQ邮箱入口的人。
如果世界上又出现了什么新鲜的APP应用,
在发布后的48小时之内,
如果你也下载尝鲜,
可能你会遇到个名叫Allen的人,
如果这人沉默不语,甚至连头像都没有。
那么你也许已经遇见了张小龙。
(以上内容纯属传说,不能对其真实性负责)
补充材料:
小龙喜欢车,但是早年买不起。一次去美国的时候,租了一辆。临走的前一晚,半夜醒来张小龙失踪了。原来,他舍不得告别那车,半夜开出去兜风了。
---陈让回忆录《我所知道的张小龙》
参考资料:
《关于张小龙和他的Foxmail》
《免费软件---饿着肚子挥洒冲动》
《懒散的Foxmail》---《中国共享软件批判》ChinaByte/唐朝
《Foxmail没有梦?》---《电脑报》2000年第12期
《Foxmail作者张小龙成为博大公司副总裁》---新浪科技
《张小龙的方向》---《电脑报》
《张小龙谈如何写E-mail程序》
《程序员张小龙的幸福生活》---《中国青年报》2000年7月24日/陈迎炜
《Foxmail的编写者张小龙:在婆家渐入佳境》《国际金融报》 (2002年01月21日第七版)
《我看到的博大和张小龙》---左轻侯
《腾讯囊入Foxmail收编张小龙,QQ意欲何为?》--PConline/徐财新
《互联网大佬们的平台之惑》---《IT时代周刊》
《走进QQ邮箱》
《强大无敌的QQ邮箱是怎样炼成的?》
《微信与米聊的战争》
人们喜欢特洛伊战争的故事,于是就产生了对阿喀琉斯和奥德赛的兴趣,想知道他们打哪里来,又是如何成就的那些伟大功业,却是和自己一样吃着五谷杂粮。他们还想知道,在那些巅峰时刻到来之时,他们的曾经如何思考,又是如何纠结,最终又是怀抱着什么样的信念站上前去。这是一种关于凡人的故事,但是又需要令人信服的叙述,证明何以凡人超越了自我,成为另外一种存在。如此故事才有带入感,让普通人把情感依托在英雄人物身上,觉得自己的血肉之躯也可能达成相同的成就。于是感叹命运的拨弄,人世的无情,把街道和小区变成特洛伊的城垣,自己则骑在一头28寸的永久牌高头大马背上傲然巡视---这大概就是人物新闻报道的由来,
那么立即就可以明白,没有所谓的“中立报道”一说。籍人物向读者讲故事,传递的是作者个人对人物的理解和情感。你对人物有所同情,读者才会倾洒一掬清泪;你对人物有所愤怒,读者才会翻涌狂暴之火。中立报道一个人物,则不能引发读者的好奇、惊骇、厌恶、赞赏等等情绪,故事就是失败的,人物也就是失败的,报道同样也与之俱亡了。
所以,多多少少必须和人物共同担负一点命运的重量。你得体会人物所面临的一切,试着和他一样去想,一样遭遇,最后心头掀起类似的情感火花。只有这样,你才能理解所谓决断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命运的定数是让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家屋檐下度过平凡一生,纳完税,尽了所有义务,然后离开人世。成就不凡的人逆天而为,在命运的重压下走出了不同的人生之路。但他们依然是凡人中的一员,只是因为他们面对压力,而经历了普通人所不曾经历的一切。无论在数量还是重量上,这种压力都异乎寻常,迷人的部分也就在于这里: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又是如何应对的。
这样说起来,一篇三四天采访,一周写稿而成的人物新闻报道其实都是垃圾。真能用这点时间做好报道,除非是天才级的记者,对于人物和人物的领域理解甚深,又能够迅速地体悟其中的艰难险阻且感同身受,最后还能问出直指人心的问题,取得自己想要的答案。假设在荷马时代,一个新闻记者要报道阿喀琉斯,那么他可能不得不在特洛伊花上十年时间,一起度过战役的主要期间。就住在阿喀琉斯的大帐里,参加他和朋友的们的宴饮,和他聊聊马匹和武器的事情,交换一下治疗战伤的心得。只有这样,阿喀琉斯怒气冲冲地回来,才会对你脱口而出:“我操阿伽门农全家!”这时候,阿喀琉斯就是一个鲜活的人,你获得了一个宝贵的情境碎片。这个碎片传递给读者,才会有后来对于阿喀琉斯用战车拖曳赫克托耳尸体的宽容,以及最后他命运的深沉叹息。读者借由你的报道,看到了那种隐秘的笔触,理解了那些惊骇世俗的丰功伟绩背后,竟然是因为那样的平凡琐碎由头,难以置信的成就也就变得真实可信了。
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别在阿喀琉斯击杀赫克托耳之后才去见他,甚至是在这时候才知道有那么一号人物的存在。阿喀琉斯需要找人谈谈的时候是在怒别阿伽门农之后,在大帐中愁闷无聊喝酒散心的时候。那时他不是个英雄,也不知道自己最终能否成为传说。等他成为的传说再出现在他面前,阿喀琉斯已经不缺乏包围的人众,也很难再有耐心去回顾往昔的种种。和亲历相比,眼光可能更为重要。在英雄羽翼未丰,霸主尚未拔剑而起的时候,有无数好故事存在,足以支撑未来的成就,也足以敷设一篇血肉丰满的报道。这时候哪怕是阿喀琉斯,也希望获得关注和支持。而等到站在朝拜的队列里,除了仰视之外,你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故事。不是因为你自己没有价值,而是你选择的这个时刻毫无价值。如果你比起你服务的读者,并不早一点知道什么,感受到点什么,那你怎么敢用你的笔为生呢?
讲故事是一种延续了数千年的手艺,能讲好故事的人却越来越少。没有编辑部会允许记者花三年之间持续追踪一个人物,最后只获得三千字的一篇文章。也少有记者能够有足够的颖悟力,及早发现还在草泽之间打拼的未来英雄。银行家总在晴天里借人伞,在雨天里逼迫别人偿还。不好的人物新闻报道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在光环上增添光环,却不能在无光环时发现隐隐的光亮。所以,人物新闻报道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一可以拜托的只有你自己。
Blog日渐荒废,老朋友Nana看不下去了,写来一篇很长的博文《尺度决定态度》做批评。很多人放弃博客写微博是现状,就这个话题网上也有很多讨论。借着Nana挑起的话头,聊聊我的看法。
首先,写好字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难度了。当然,这个标准是我自己定的。写美文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进入网上前100位。写时评的时候,我在报纸上也可以进入前100位。我现在还写一点书评,纯粹是因为兴趣,编辑不会做要求,我爱写成什么样子就写成什么样子。在我理解里,文字道是建立一种和读者的普遍联系。有的人只想和特定读者建立联系,有的甚至只想写给自己。也有人想写给尽可能多的人,建立尽可能多的联系。在我的键盘下,我已经做到可以准确触达目标读者群,其它的人群不是我考虑的事情,因为我做不到那个程度,也不想专门用写字养活自己。所以,写字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我甚至不需要再用中文证明什么。
如果要在这条路上继续下去,需要专门拿一段时间来锤炼文字,让笔墨更加寰转如意。我本身没有幼功,纯粹后天横练而成。因此经常用俗言俗语,表达别人表达不到的意思。但是要臻于作家级别,非痛下几年苦功,增加无数人生历练不可。而且,必须在这些时日里保持一颗文艺的心,也就是要足够敏感,对生活中的种种酸甜苦辣要有灵敏的反应。我不认为这会是件愉快的事情,看连岳就知道这一点。平常看他经常高卧,没事沿着他的小岛散步,貌似很闲适的样子。他这样做其实是在散功,不能崩得那么紧,那么敏感,否则人会因为精神压力过重扛不住而崩溃。而不那么紧张,那么敏感,笔下是不可能涌现好文字的。我没有连岳那样成功成仁的牺牲精神,所以不想继续走下去了。
其次是这个圈子没什么意思。写得好,写得多,会赢得文名。可是,要这个文名做什么呢?做文人也好,做记者也罢,年轻的时候会觉得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那不过是因为人类不得不去读书看报,而写书的人是文人,写报道的人是记者,所以他们顺道就自我神化一番,好像文字好是世界上顶顶了不得的事情。文人写一篇文章,做一次讲演,都是重要得不了的事情。其实这不过是一门糊口的手艺罢了,也是生意的一种,真没有那么重要。二战不是靠《纽约时报》打赢的,大萧条也不曾因为讲演而结束。Nana,这个世界何等坚实厚重,大多数撑起它来的人和事,都在媒体之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它们就像你家洗手间的开关,取代了拉绳之后,没有人会惊异,觉得开关理所当然就应该是那个样子,就应该这么符合直觉,就应该那么简单。Nana,没有媒体会去报道这种开关怎么来的,因为它太过平凡,不是读者要消费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它很伟大,是世界上很重要的事情。
文章和新闻都在抢夺人们的注意力,所以这门生意的关键在于挤上舞台。文字好只是上舞台的必要条件,懂得如何表演才是充分条件。你得时时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下,朴实一点的人用作品说话,大多数人在玩么蛾子。这和演义圈完全没有两样,全都是表演和法术。拿传媒来说,你见过几个过五十岁的中国记者?都是在年轻时写几篇猛文,然后就转职提升为编辑,编辑部主任,从此一个大字都不用写了。如果当真以新闻道义为己任,为什么没有像欧美诸国一样有垂垂老矣的记者,在众人的尊敬眼光中安然退休,像个战斗了一辈子的士兵一样退役?文人也是一样,可以绑定道义的消费道义,没有道义可以绑定的消费正义。Nana,你看一下几个经常在台上长袖飘飘的人,有几个出来是谈作品谈写作的?又有几个偶然谈谈作品写作的人,不是用理想主义促销新书的?你说,这地方那么挤,我还要进去干什么呢?
再次,说意见领袖这件事情,我个人感觉是很滑稽的。这些人不重要,一丁点都不。过去四十年,中国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是农民包产到户。有意见领袖可以对此负责吗?不,只是几个目不识丁以至于只能在责任书上按手印的农民私下里就做了。Nana你去想一想,这几十年间所有影响社会的大件事,哪一件是因为意见领袖而起?他们改变了什么社会生活?填满了版面,如此而已。你看看你周围,对你周遭生活能产生影响的人,他们在社区里要做什么?要为此付出什么?足屐上没有泥,凌空写文章发议论能改变什么?我认为我这么做改变不了什么,所以我闭嘴,不再写什么时评。
所谓意见领袖,主要功用是在餐桌上快速提供观点。任何社会事件发生,普通人总有评论的冲动,但是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意见领袖提供了多种切入点,把复杂事件变成简单观点,这样大家就可以用在餐桌上,勇敢地说:我认为。。。它的价值在哪里?复杂问题都是可以化解为简单步骤来计算的,但是,但是整体难度不会因此下降。问题坚硬地放在那里,坚硬得像一坨冻狗屎,复杂得像一坨冻狗屎。观点无非是在这坨狗屎上涂上点糖浆,好教人易于入口,但终归是要原样吐出来的。所以,同样的冰冻狗屎层出不穷,无穷无尽。每个人对现实都无力,这是狗屎永远在那里的原因。也正因为这样,要做这个行当,必须抢第一泡狗屎去刷糖浆。否则的话,当第三第四第五泡出来的时候,公众已经完全麻木免疫,刷完糖浆再撒巧克力都没有人要再读。经常抢不到头泡的话,意味着“影响力下降”了,那就不得不离开圈子。这活我真做不了,它里面没有观点,也不存在所谓的“公众”,对于普通民众到达率太低,就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最后,博客和微博都是互联网产品。如果接受上面我所说的文字道无关紧要的说法,那么也应该理解产品之间绝无高下,不见得140字比1400字价值低。要知道,重要的信息往往是最简短的。房子着火,那个用200字呼救的家伙一定会葬身火海,但是那个大喊“救命”的家伙却可能幸存,因为他传递出了最重要的信息。时下的确看似微博比博客火爆,原因是IT圈基本是按照时尚规律发展的。博客有那么多年历史了,微博刚上T型台。甚至不能埋怨媒体记者,因为他们的职责是报道太阳底下的新鲜事,博客不能提供新鲜故事,那么微博就成为首选。更何况微博在这一年在宣传推广上耗费了十多亿人民币,有那么强的广告,自然也会有相当数量的人去用。如若不然,就没有人会尊重钱了。所以,也不用因此而为博客鸣不平,还会有其它东西出现,比微博更新,比微博更潮。到了那个时候,是否大家又开始埋怨“都没有人写微博了”?
就博客本身来说,它还是一个门槛太高的东西。那个硕大的输入框,上面各种富文本编辑按钮,让任何人看了都望而生畏,总使人产生一种“博客是用来写正经东西”的感觉。这是博客的局限所在,它本质上来说并非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用户需求。能写博客的人,起码得有很强的表达欲,也有克服编辑器大魔王的果决。能读博客的人,起码得有一点余暇时间,受过一点教育,而且还知道怎么去找博文地址。这两样加起来,决定了在中国这样一个教育水平的社会,在这样一个劳动强度的国家里,无论是写博客还是看博客都是很奢侈的事情。博客一度大行其道,是因为当年资本也花了很多很多钱,媒体也曾被新鲜玩意儿吸引。但是,当它并没有成为一种真实的用户需求之后,潮水很快就落下去了。能够驾驭一个自媒体的人,永远都是少数。而能够愿意表达自己,则涉及到更为复杂的问题。
你看到名人效应总是能够成功,这和操作者是否卑劣,目光是否短浅没有多大关系。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大多数人并不承认自己的价值,许多人嘴上喊自己很个性和独立,在思想上无非是各式各样偶像的附庸。再加上普遍的无力感,所以多数人选择依附他们自觉得的强者。每次我在博客上暴骂了什么人之后,浏览量和长期访客的数量都会上升,比认认真真写一篇文章强太多了。这是因为软蛋、孱头、小孬太多,他们围绕在强者身边会觉得有归属感和安全感。你叫他们自己去营造一点什么,他们宁可放弃。博客要求的不是这样的作者,也不是这样的读者,所以博客留不住人。所有这种需要强大自我认同,正视自身价值的互联网产品,在这种心态没有得到改变前,怕是都还找不到出路。假设现在中国还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开办一个租房装修网就是找死,因为大家必须四世同堂,不能分出去买自己的房子单过。博客的情况也与之类似,没有那么多真有自我的人。如果真是这样的网民占据主体位置,那么会看到分享出去而不是拖曳回来的产品是中国互联网的主流。
虽然这样那样,但是互联网世界还在前进。如同我说过的:非洲也有可口可乐。变化依然在发生,一种产品出现,占据舞台中央几年。另一种产品兴起,慢慢逼近舞台中心。我认为从互联网产品的角度看,未来十年是表现主义的天下。文字作为表现手法,在这种时代大潮里位于边缘地位。能够掌握文字的人少,能够用文字表达的人更少,甚至不因为1000字变140字有多少改变。像王小波说过的那个烂故事一样,一个哲学家在蜡版上画一条线,其中表达了他全部的哲学观,而另一个哲学家用另外一条线来回答他。在表现主义统领的世界里,文字会变化为图片、音频、视频。电影《阿凡达》已经那么做了,它告诉我们怎样表达幻想,以及技术能够支持这种幻想到何等程度。
Nana,很快你就会发现关于博客的讨论不再构成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会得到自己新的笔,用新鲜的方式表达自己。你不能说梵高的一副画不如司汤达的一本书丰富、厚重,这样的比较不是很公平。同时,任何一个画家都不以相同的方式表达自我,像黄某先生那样把宣纸一字排开,用刷子画国画的行为不单是在重复自己,简直是在复印自己。变化总是带来不适,但也正是气候变化让人类从树上走了下来。
问好。
和菜头 上
到今天,距离神农架穿越行动结束已经过去整整40天!到这个时候,我才能管住自己,到这来做个记录。我的拖延症真是不轻啊!
通常介绍到兴趣爱好,我总是喜欢给自己加上户外的标签,而我自己清楚,我真正的户外经历其实很少,甚至没有。略微能扯上点关系的,可能是我08年徽杭古道徒步穿越,还有今年中秋前的郭亮王莽岭穿越,但这两条线其实都很简单。徽杭,一条路,一个人,两条腿,从早上走到晚上,没难度,现在来看,更适合周末腐败春游;郭亮王莽岭,也算是很成熟的线路,就是从一个景区穿越到另一个景区,一路上都有旅馆饭店,不愁吃住,不需要太多的户外经验,只是略微有点体力的考验而已。
而存在于我脑子里的户外,必然是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危险性的。徒步穿越过程中,在体力和意志力上,对自己有一种考验。同时,还需要一定的野外生存经验,以及和团队成员默契配合,最终完成穿越,到达一般人不会到达的终点,看到一般人不会看到的风景。最好还能因此结交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严格点说,这样的经历我还没有过。
出发半个月前,老严终于表示要在国庆跟西望同学出去一趟,大概是去神农架。我立刻表示要参加,而事实上当时我对神农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还完全不了解,之前也没有听说到过关于神农架的穿越线路。后来想想,应该是出于对老严这位老驴的了解,以及人品和户外技能上的充分信任,以及未知旅程的不确定性诱惑,让我瞬间雄性激素喷发,抵抗不能,激动不已,难以自抑。再过了两天,带慧文去苏州看爸妈,手机校内上看到沈楠发布了神农架特别行动召集令,于是果断报名并分享。同样报名并分享的还有阿德,一个文化青年,对,不是文艺,是文化!
之后就是按照召集令里的装备要求补充装备,能借的借,能买的买,冲锋裤、抓绒衣、雪套、护膝、速干衬衫、登山杖、背包……白天查攻略,看游记,讨论路线,晚上跑步、跳绳,锻炼身体,恨不得瞬间练就一身肌肉-_-” 毕竟,大多攻略里都提到这条线路属于专业三级(当然我还不清楚具体标准是什么)。高山负重徒步、野猪、蛇、蚂蟥、无人区,甚至野人……在这些字眼面前,我根本就信心不足,除了感觉傍上了一个靠谱团队这点,能让我踏实点儿。
对,还有排队买票,这个必须要吐槽一下。在天朝,黄金周出行真是一件极其杯具的事情!
嗯,最后必须要致谢。借给我帐篷和登山杖的王春伟学长,借给我苍穹背包的蔡鹏(前同事),给我提供户外知识普及和装备导购的尼维斯学长,资助我一枚防潮垫的胡胖子,资助我一枚头灯的老严,以及借我小刀未遂的苏雨婷美女,还有总是支持我、帮助我打包并提供购物建议的慧文,谢谢你们的支持和厚爱!
附出发前西望同学制定的行程计划:
D1:10月1日:中午宜昌集合,乘车到达木鱼镇。吃饭采购休整。
D2:10月2日:早上换乘小面包进山木鱼镇→彩旗村→阿弥陀佛开始徒步上山,阿弥陀佛→杜鹃岭→城墙岩→老君山登顶 →老君寨扎营
D3:10月3日:老君寨→原始森林→老君洞→箱子岩→水磨屋场(扎营)
D4:10月4日:水磨屋场→蚂蝗沟→彩旗村中午到达彩旗村,休整一下,包车至奉节,晚上宿奉节
D5:10月5日:早晨至奉节小寨天坑,宿奉节,或直接坐船至宜昌
D6:10月6日:至宜昌。晚上乘车返回
难得起个大早,刚好赶上火车。 车外阴天小雨。火车摇摇晃晃,经过一处处树林、村庄、田野、小河,烟雾蒙蒙,很美。 心情很平静。 背包有点沉,决定上山前把备用军胶找地方寄存了。山上很有可能下雨,有点压力。 到了武汉,找个超市买双护踝,弥补下低帮。 武昌站边上找了个招待所,小刀到80一标间。在一个巨古老的楼里,后来发现一楼好像有个小姐的窝点。晚上吃完饭回来,果然看到几个站街女。大雨天的蹲坐在角落里,也真挺不容易的。 找511去青山找同学。火车站一路上全是人,密密麻麻,像一群群蚂蚁。武昌站的公交中心,居然不开灯的,黑黢黢的,甚至看不清站牌。再加上蚂蚁一样的人群,十分混乱。在这样混乱的情境下,我一不小心上错了车。我对长江发誓,我当时看到的真是511,尼玛开到长江,居然变身成577了! 老严凌晨2点赶到。 屋外雨声滴滴答答,很难入睡。
软件开发过程中,经常需要将数据保存为.xls或.xlsx文件。之前发现微软提供的Microsoft.Office.Interop.Excel效率及其底下,所以搜集了另外4个可以独立读写Excel的开源类库,对写操作进行对比。
测试平台:
| CPU | Intel Xeon, 3200 MHz (16 x 200) |
| 主板 | MSI E7525 Master-S2 (MS-9151) |
| 内存 | 1024 MB (Registered ECC DDR2 SDRAM) |
| 操作系统 | Microsoft Windows 7 Ultimate SP1 (x86) |
| 开发平台 | Visual Studio 2010 & .Net Framework 4.0 |
| 测试代号 | 类库版本 | 运行时版本 | 网址/地址 |
| MS Excel | 14.0.0.0 | 2.0.50727 |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10.0\Visual Studio Tools for Office\PIA\Office14\ |
| ExcelPackage | 1.0.0.1 | 2.0.50727 | [excelpackage.codeplex.com] |
| EPPlus | 2.9.0.1 | 2.0.50727 | [epplus.codeplex.com] |
| NPOI | 1.2.4.0 | 4.0.30319 | [code.google.com] |
| ExcelLibrary | 1.0.0.0 | v2.0.50727 | [code.google.com] |
在测试开始之前,先将一个366行8列的数据集读入内存,为了避免数据存入硬盘等操作产生的误差,测试仅记录了将数据循环写入数据表中单元格所消耗的时间,为了消除可能的误差,每次操作之间设计了一个30秒的停顿,代码框架如下:
1: for (int s = 0; s < 51; s++)
2: {
3: System.Diagnostics.Stopwatch MyWatch = new System.Diagnostics.Stopwatch();
4: //初始化
5: MyWatch.Start();
6: for (int i = 0; i < rows; i++)
7: {
8: for (int j = 0; j < columns; j++)
9: {
10: //写入单元格数据;
11: }
12: }
13: MyWatch.Stop();
14: //垃圾回收;
15: textBox.AppendText(MyWatch.ElapsedMilliseconds.ToString() + "\r\n");
16: System.Threading.Thread.Sleep(30000);
17: }
取重复测试51次,首次运行一般耗时较长,未计算在内,其余的计算平均值,结果如下表所示:
光从效率上讲,ExcelLibrary以平均高出第二名将近3倍,领先微软自己的Excel类库2700多倍的速度遥遥领先!但是兼容性和导出文件大小还是需要关注的。测试用的数据集粘贴在Excel 2010空文件中保存后,.xls文件大小为57KB,.xlsx文件为26KB,导出后的文件大小却不相同。细节如下图:
综合上述,如果单需要导出.xlsx格式,EPPlus显然是最佳选择,导出速度在所有支持07-10格式的类库中最快,生成的文件也最小;如果单需要导出.xls格式,ExcelLibrary是首选,速度遥遥领先,文件大小也有略有优势;就算同时需要导出两种格式,MS Excel依然不是首选,应为速度实在是慢到令人发指……需要注意的是,大于65536行的数据.xls格式不支持,必须使用.xlsx。

如果你热爱文学,并且内心温柔敏感,同时又是小动物爱好者,那么我推荐你读一下这本英国女作家伍尔芙的《阿弗小传》。这是一本完全用狗的视角写作的小说,它的整个一生刚好目睹了勃朗宁夫妇最美好的时光。
没有人会不喜欢勃朗宁夫妇的人生故事:聪颖的女孩子被神秘的疾病所折磨,渐渐失去了行走的能力,终日把自己锁在伦敦深宅中的闺房。无所畏惧的年轻诗人突然出现,写来雪片一般的信件,一下子照亮了她的生命。顽固的老爸反对这段爱情,于是诗人像风一样掠走自己的心上人,远离阴霾寒冷的伦敦,前往阳光灿烂的意大利。在那里,爱情和阳光产生奇迹,女孩子恢复了健康,焕发出不曾有过的生命色彩。十五年后,安详地在爱人臂弯中辞世。
这段故事太过著名,有太多人写过,伍尔芙却从中脱颖而出,用《阿弗小传》这篇短文脱颖而出。时至今日,不会有人质疑伍尔芙的写作才华,甚至因为她的才华过于耀眼而对她的实验性作品心怀畏惧。《阿弗小传》却证明伍尔芙的成就并非完全来自个人才华,为了写好这段爱情,她能够阅读大量的书简,对勃朗宁夫妇的生活进行仔细梳理,最后把笔墨的中心从勃朗宁夫妇身上移开,巧妙地落在一条名叫阿弗的小狗身上。让阿弗来讲述自己主人的故事,可以说是温柔到了极处。
选取狗作为叙述者,伍尔芙巧妙地为自己的写作争取到了空间。记叙当然不应该脱离史料,但既然是一条不会说话的小狗,伍尔芙就可以在真实和虚幻之间游刃有余地进出。本来几百个字就能说完的爱情故事,因为这条狗的缘故变得情意牵缠,饱满丰富。
阿弗在血统上是一条猎犬,它的天性就是要响应旷野的呼唤,以纵情奔跑和追逐为乐。但是,它被牢牢束缚在勃朗宁夫人的闺房里,和她一起度过了无数禁闭时光。即便偶然上街,也需要带上项圈,为狗链所限制。伍尔芙这样用力地挖掘一条猎犬的内心,只字不提勃朗宁夫人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多么压抑,她真的是在说一条狗吗?
随着勃朗宁的进入,阿弗感受到自己正在失去宠爱。于是,它和勃朗宁先生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而女主人却坚定地站在那个陌生男子的一边,让它痛苦地感受到背叛和抛弃的滋味。阿弗不得不去适应这个闯入人,慢慢转变为三人同盟的忠实成员,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随即,它和勃朗宁夫妇一起离开伦敦,来到意大利,来到所有的狗都完全平等的佛罗伦萨,回到旷野之中。在这里,阿弗找到了自己的自由,恢复了猎犬的天性。谁也不知道历史上的阿弗是怎样想的,也不知道那个阿弗是什么样子,但是毫无疑问,伍尔芙笔下的阿弗要更为真实。原因是伍尔芙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赋予了阿弗,让阿弗有了和伍尔芙一般无二的细腻和敏感,拥有了独一无二的文艺气质,因而让读者可以“看见”它的灵魂。
《阿弗小传》的中文文本只有100多页,余下的部分是英文原文,两部分可以对照起来阅读。在惊讶于阿弗的精神世界之余,这本小书也是了解伍尔芙的钥匙。彼时她还没有达到后来那种令人敬畏的高度,在这本书里留下了未来伍尔芙个人写作风格的线索。如果经由一条狗,一段美好的故事,能够搭建起亲近伍尔芙的桥梁,那么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从这本书里获得了最大的益处。
《阿弗小传》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定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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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三宝同学结婚,也刚好有假期,又去了次彩云之南。行程与我两年前走的基本差不多,等于回访了一回。尽管是二度驾临,但那些山,那些水,那些云,那些古城,那些人……依然感觉很赞。嗯,一路上,“赞”这个字就不停的从我嘴里跑出来。虽然因为时间不多,车小人多,征途遥远等等原因,这一路走的挺辛苦,很多地方只是到此一游,甚至不能停留下来慢慢享受慵懒的感觉,但是因为有朋友一起走,真心比前一次感觉要好很多,至少不用常常彩信传送美图了。
我大概确实是因为上半年在杭州被压抑得太久了,尽管这之前已经去过郭亮、神农架、天坑,但是这次仍然被沿途景色触动到不行,整个人一直处于二逼一样的high爆状态。于是,不管车上车下,一路上不停的按快门,各种拍。说起来,相机最近一年也很少用。郭亮王莽岭穿越时,主要设备是ip4,因为确实方便,而且手机上看照片效果还不错(回来传到电脑上,立马就觉得坑爹了);神农架天坑,因为背包太沉,又对自己体力没信心,直接放弃了相机(后来证明我这个决定是错误的)。到底是因为高原空气清新干净,风景也辽阔壮美,自己觉得这次拍的照片还是挺不错的。而且在相机使用上,也比以前更熟练,也开始想着去尽量更恰当地控制曝光和思考构图等等。回来立刻导到电脑上,总共3G+,1500多张!时间很短,照片数量很惊人,你可以想象我一路上除了睡觉厕所之外,手里一直拿着相机寻找各种觉得可拍的。
嗯,这里开始转折。
等我冷静下来再看这些照片,其实除了景色好之外也没什么东西了,纯粹只是游记性质的图片,看过一眼可能也就忘了,而很多人看一眼的时间大概甚至都不会超过3秒。我把一些我认为挺好的照片传到人人网上,也没发现引起多大的反响,大概也就跟我看其他朋友上传的游记照片一样。在观众看来,这些照片只是作为你去过了某个地方的一个证明,别无其他。不能怪观众,因为照片里本来就没有什么内在的东西,你拍下这张照片可能前后都没有超过3秒的时间,也就不该期望观众能看足3秒。另一方面,即使某些照片你拍摄之前就先有了想要表达的内容,并经过了细致思考,用心构图,以及一些后期,但仍然有可能不会引起观众共鸣,至少很有可能不足以共鸣到你期望的程度。这是因为观众毕竟不是作者自己,因为人生阅历、价值观、生活圈子等等不同,并不能完全从你的角度出发去看图,也即不能体会到图中真正确切要表达的东西,不能体会到你的用心良苦。
扯的有点远了,个人情况主要还是适应于第一种情形。我的很多照片都还是属于纯惯性作用下拍出来的,没有太多的思考,没有太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取景框里除了蓝天白云,就是青草大地,脑子里也是一样,空洞。
离开云南的前一天,独自坐在大理青旅二楼的阳台上,这里抬起头就能看见星空,而早晨也能够在这里晒很久的太阳。跟青旅的一个哥们聊天,得知我们的行程,他一直摇头叹息,“太赶了”,我完全能体会他的意思,渐渐地心情有些低落。又想到过两天就要回去工作,回到灰蒙蒙的喧闹城市,而自己也还有很多未知,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就这么一个人坐了很久,本想叫三宝他们再出来喝几杯,可实在已经晚了,第二天还得起早赶路,还是作罢。这时看见右边楼上昏暗的灯光透过窗户缓缓透出来,叫不出名字的树藤一直攀爬到窗口,在庭院温柔的灯光下,往白墙上投射出几枝树影。在这安静的时刻,更令人觉得温馨和慵懒,着实舍不得离开。我又很自然地想起应该拍下眼前所见,记录下这个时刻。现在能安静的呆着,想想事儿,甚至是文思如尿崩的时刻真的是少得很。我尽力想着怎么构图,怎样的光线,才能尽量准确的记录下这个时刻。也就在这时,才想起这几天拍照片都太过鲁莽,只知道按快门,那样的照片就只是一张图片而已,日后看到甚至都记不起在哪儿拍的,当时是什么状态,什么心情(貌似应该叫糖水片)。这里引用下一位昆明摄影师Winbert博客上的话(博客地址:这里),来作为这段思考的结尾:
我追求的是那种只要一张就足以震撼人心的照片,让每张照片都证明时间的绵延连续,不可停留。
@大理古城春夏秋冬青旅二楼,手机拍摄。
另一方面,旅行的时间有限,花在拍照上的时间多了,真正静下心来体会风景的心情也就少了。之所以很多地方我觉得玩的不够尽兴,大概也有这个原因。在洱海边上,当二哥同学找了块舒服的石头躺下,晒着太阳,看着洱海,蓝天白云,吹着小风,享受着这里独有的慢时间的时候,我却在傻逼呵呵的沿着洱海边小路找寻各种场景,各种拍照,完全停不下来稍微小憩下来享受这独有的悠哉之乐。现在想来,还真觉得有点可惜,有点辜负了这美景。
旅行,甚至是生活的美好,其实正是由N多个时刻组成的。时间过得太快,人太忙,不小心就会忘掉很多美好的时刻,能够把这些美好记录下来,在以后回忆的时候,能够翻开来看看或者听听,想起当时的那份心情,我觉得是件挺美好的事情。
这一行,还有一些觉得美好的时刻,作些记录:
1)归程中,在大理最后一天,我和二哥同学住春夏秋冬青旅二楼,六人间。坐了一天的车,挤得腰酸背痛,拖着疲惫的身子坚持着出去吃了饭,回到房间。正要收拾洗澡时,楼下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歌声,似乎是京剧的唱腔,非常动听,我立即就被吸引了。据舍友说,隔壁是当地人住的。我透过窗子看到下面是一个水池,那女人应该是在边洗菜边唱歌。趴在桌子上听了很久,直到她唱完关灯出去。
2)到大理的第一晚,吃完饭,跟朋友们转古城。走到酒吧街入口,看到这个信仰的招牌,觉得挺好,即刻拍下。楼下门口,有两个歌手在唱歌,歌声沧桑嘶哑有力,是我喜欢的风格。我们沿着酒吧街转了一圈,最终还是回到这家坐下。歌手唱了很多,许巍的,赵传的,还有些没听过的。最后临走,我喝的有点high了,问老板让他唱李志的歌,可惜他只会一首,而且歌词也不太熟。借着酒劲,想起之前在南京音乐节的那股劲头,也跟着他嘶吼“我们生来就是孤单,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唱完之后,旁边很多站着听歌的都被感染了,还在那唱着,当时感觉真好,还过去跟歌手打了招呼。只可惜朋友们要回去,不然还想再多待会。另外,当时一直在跟朋友们玩游戏喝酒,也并没有完全静下来好好听歌,觉得挺可惜的,也好像有点不太尊重他们似的。
@大理古城酒吧街。

3)三宝同学大喜。想起大学的某天早晨,这哥们5点多起床,骑了辆破自行车跑到几十公里外的浦口去跟杨彬同学道歉,一直被我们视为一大壮举。大学时,跟杨彬同学接触比较少。这次一起旅行,有了些了解,人很不错,热情开朗。实在是要祝福他们。
4)在去香格里拉的路上,路过一个小村庄,怀疑是藏族的。不过看着装和房子结构又不太像,不敢确认。我们下车休息,小孩们在路边玩耍,玩着我们不知道的瓶盖游戏。车上拿了糖给他们吃,他们很开心。我们拍照,他们笑。住在公路边上,估计他们也已经习惯了外来人对他们的打扰了吧。想起来自己的童年,那时也总是跟伙伴们在泥土大圩上玩各种游戏,弄得浑身脏兮兮。看到有外面的车子过来,总喜欢跟着跑,或者扔石子。
5)不到6天的时间,从昆明到大理到丽江,再到香格里拉,最后再从香格里拉回到昆明。一路上都是三宝同学开车,我们四个略瘦的挤在后座上,确实都挺辛苦的。
@回大理的路上,路过一片风车。隔着车窗拍了一张,车子疾驰而过,留下动感的树影。太阳已经开始落山,山那边是美丽的晚霞。

6)山山同学是个靠谱的好同志,学习好,爱思考,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次给他起了个外号:二哥。原因你懂的,不解释。
另外还拍了很多照片,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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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 云之南 |
今天我满三十七周岁,本来想说一句“别怕进入三十岁,因为很快你就会开始担心慢慢靠近的四十岁了”。这漂亮的俏皮话适合放在微博上说,但是不适于写在这里。事情不是这样的:你获得了经验,拥有了头衔,甚至都有几分睿智了,可以轻松一点过活,游刃有余地行走在社会里,开始感受成熟带来的福利。真的不是这样,三十五岁之后的感受更像是结束了适应性训练,生活要给你来点真格的。它的重量在短短几年里翻着跟头往上涨,世界也并没有安宁下来,而是日甚一日的疯狂旋转。除了继续挺下去,似乎你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是在这重压之下,难免会隐隐有些担忧,觉得自己会在某一刻终究承受不住,就那么一下子倒下来。
二十多岁的时候,感觉是自己张开双臂迎上世界。三十多岁的时候,情况则是整个世界向你倾倒过来,听得见自己身上骨节噼啪做响,一口气屏住不敢有丝毫松懈。压力来自四面八方,却不再耗费你的体力,甚至无需动用你的智力,它只是简单地耗神,好叫白头发顺着两鬓疯长。我觉得在这个人生阶段应该持有一种坦诚的态度,正如此刻去接受生命变化带来的这一系列重量。如果自己已经被生活之锤反复锻造成一块通红的铜,那么就应该像块铜的样子。不要解释为自己内心火热,也不应承诺自己还将坚固。靠坚固和锋利可以走到今天,但我猜想接下去需要的只会是坚韧。
怎么理解这种变化呢?当自己还是个愣头青的时候,世界由门组成。缓缓推开也好,飞腿踹开也罢,那时是暴力破解的年月。世界有无限多扇门,你可以打开无限多种可能。但是探索到一定的时间,你终将明白一点:一生不可能全然在不断开门里度过。一定有某扇门,或者某几扇门,打开之后自己可以走进更深远的世界。把自己托付给智慧也好,纯粹的欲望也罢,你会一路这么走下去,那是属于你的一部分。你可以为之努力,在自己的沙漏清空之前走到你认定的处所。并且,因此不再羡慕别人选择的门,和别人走过的路。知道自己能力所能达成的极限,这是狂心消歇的开始,但是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多少快乐。
因为许多东西会因此崩坏掉。有些你曾经认定是坚固的,甚至是美好的东西,很快会因此而破碎。当你仔细地领悟到人人时间都有限这一点后,就会很快看明白大家都在舞台上为了什么而急切。许多漂亮的大词都会因此而支撑不住,许多漂亮的人物也都会因此而原形毕露,你看见其实只有生存法则在起着作用,无非是在它驱动下的行为中有些更具迷惑性,而另外一些容易图穷匕见。凡事问一句:他/它指着什么吃呢?“以何为生”是把锐利的刀子,用来做现象和实质的切割再合适不过。一地零碎之后,会发现可以称之为真正问题的不多,可以称之为纯粹观念的东西也不多。往昔自己曾追逐的热闹就像万花筒,炫目的幻相之下只有三棱镜面和一些碎纸屑而已,它们对现实无能为力。
我个人的现实又是什么?
我有了间书房,书架上放了三盆绿色植物。因为烟熏的缘故,它们都羸弱不堪,叶子总是无法垂下来,按照当初设计的那样遮住书架的最上一层。书桌上是一台笔记本电脑,边上总是摞这几本书。看完一本就撤掉一本,有新书来就继续码上去。在书和电脑之间,则是无数的转接线、连接线、充电器以及各种小型电子产品。中间有一直蓝色的塑料盒子分外醒目,里面是一个塑胶的半透明牙套,叫做“止鼾器”,据说可以防止呼吸暂停。没有人会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担忧呼吸暂停症,但是在我这个年岁,就得开始像个拳击手一样咬着牙套,连睡梦都变成了致命的拳台。以前总希望自己能在人生路上“武装到了牙齿”,我却不知道竟然是以这样一种武装方式。
书桌是既有之物的陈列,笼罩贪婪的光辉。止鼾器则是对于死亡的恐惧,那暗影已经渐渐逼近。35岁可能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平均寿数,考虑到数百万年的时光,这个数字可能还会更小一些。这也就是说,即便现代社会里的人能够活到七、八十岁,但是有些恐惧已经写进了DNA里。远离了天花、肺结核,人到了这个均数的年龄之后,还是会无端端地觉得恐慌。加上所谓本命年的存在,如果你又恰好在事业上选择了较为艰难的路线,那么总是会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又不知道为了什么。而与此同时,你的朋友熟人家里在添丁,自己的父母却垂垂老去,生命的潮汐涨落带来秋日的萧瑟。人们这时去繁衍后代,与其说是赋予孩子生命,倒不如说是因为新生儿点亮自己的生命驱散开死亡的阴影。我看到朋友们情深入许,为孩子写下深深浅浅的文字,其实也都是为了自己,给自己中年的生命一次重新赋值,似乎和更为遥远的未来扯上了什么关系,自己因为责任而拥有了某种价值。为别人活着或许是令人烦恼的,但是若无需如此,则需要更大的重量避免自己的灵魂随风飞去。就这样,少年人一路远奔,此时却渐渐回返原路。有的人说: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变成了年轻时所厌恶的那一类人。也许吧,只不过那时候生命还没有多少重量而已。
我已经觉察到很多变化,包括夜里额外多出的一次起夜,包括案头常备的胃药。以前会相信一切不适都是暂时的,一觉起来也许都会好起来。即便一时不是如此,也有信心认为会有那么一天。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开始相信可能从此要带着这些不适一路走下去。这固然让人觉得不那么愉快,但也只能作为生命的一部分接受下来,就像树木带着节疤继续成长。继续长下去,带着所有不适的人物和事情。树就站在那里,似乎除了这么继续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别的选择。在追寻一个美好的世界如此之久以后,试着和一个不那么完美的世界并存。当我再次看到这世界的黑暗创口时,想得更多的是自己身上对应着的疮疤,想着我们彼此映射,想着自己不可能飞升到纯粹的光明里去。
本命年里会有许多选择,黄历上却写着诸事不宜。带着这样的压力、疲惫、创痛和恐惧,为什么还要走下去,又要走向哪里?几天前和老友们喝酒聊天,我的一位老哥哥说到他生意上的事情。他说他费尽千辛万苦,终于中标签合同。可刚到工地的时候,就被甲方一个小他二十几岁的姑娘恶骂凌辱。他坦诚地说,在那一刹那,他很想计算一下这些年赚了多少钱,如果达到自己心里那根保底的线,他想立即退出,什么都不做了。也正是在那样一闪念之间,他被自己的这种念头所震惊,“我怎么会变成这种人了?”老哥哥一下子就崩溃了,羞愧让他泪流满面。和压力相比,更可怕的是自己背叛了自己。而困难之处在于,到了这样的年岁,即便你这么做了,也没有人能指责你什么。反而可能会赞扬你务实,懂得进退之道。
我倒宁可继续活得虚无一些,看不清楚十年之后会是怎样。始终留存有一夜之间一切不复存在的可能,这让人能够走得更快一点,更远一些。就像我的老哥哥他们一样,坦诚地面对自己的欲望,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审美,然后严厉地对待自己的怯懦。当初是自己选的这扇门,那就要一路走到底。我们是那样的不完美,却又是如此的坚韧。软弱有时,脆弱有时,但总是要开出花来。

传统对于文本框(input)的输入可通过键盘的 onkeydown / onkeypress / onkeyup 来监测,但在处理较多细节时存在诟病比如: cut(剪切) / paste(复制) / undo(撤销) / redo(重做) / drag & drop(拖拽)/ 输入法等。
而 oninput & onpropertychange 事件基本可以解决上面的诟病:
oninput 事件作为 HTML5 中的标准事件,基本除了IE6 / IE7 / IE8 外的最新浏览器均支持(注:1、原先的 Opera 的虽支持,但依然存在部分传统的诟病,从 Opera 11+ 开始,已修复,更加完美;2、IE9 也支持)。
function(input, callback){
if ("onpropertychange" in input) { //IE6/IE7/IE8
input.onpropertychange = function(){
if (window.event.propertyName == "value"){
callback.call(this, window.event)
}
}
} else {
// Fix Firefox Bug: [https:] input.addEventListener("input", callback, false);
}
}
提示:
参考文章:
一旦释放出来,其副作用是难以估量的。相应的,欧元、相关国家的股市、绝大部分大宗商品还将走出一波跌势。具体到中国股市,我个人认为,到11月份将基本完成筑底过程。
乔布斯对死亡并不陌生,他曾经经历过事业上的毁灭,也曾经被医生宣布过死期,但是他都走过来了。根据他早年从东方宗教中获得的教授,他也始终有着生死只在呼吸之间的觉悟。甚至是我这样的用户,对于他的死亡也并不陌生,有太多次传出死讯,而我知道那只是时间问题。
真正让人陌生的,是乔布斯之后的世界。
会发生什么事情?还会有iPone5吗?朋友们在通传死讯的时候,也这么问道。我所知道的是,乔布斯的肉体虽然湮灭,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会继续存在下去。
辍学者知道乔布斯依然存在,因为乔布斯证明了完备教育并非必备。事业失败者知道乔布斯依然存在,因为乔布斯被自己一手开创的公司开除最终却光荣回归。而对于一切叛经离道的异类们来说,乔布斯提供了难能可贵的个体经验:一个异类无需自我放逐到社会的边缘,却依然有办法让整个人类社会接受他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人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想法不单是正确的,而且是美的。从而达成一种和解,证明彼此可以共存。
乔布斯的伟大之处并不仅仅局限于他的发明创造,也不局限于他的浴火重生。他最伟大的部分在于如何看待事物,寻求它们的本源。和发明Mac相比,乔布斯重新发明Mp3播放器和手机更能彰显他的个性。在乔布斯动手之前,世界仿佛不过如此。在乔布斯动手之后,人们却觉得世界理应如此。世界原本残缺不全,等放入乔布斯的产品之后,一切完美了许多。便捷如iPod的转盘,顺滑如iPhone的屏幕,世界本应如此。这让人沉溺,也让人醒悟。
无论是凡人、大匠还是宗师,都可以从乔布斯的洞见中有所领会。他的Think different开启心眼,让人在庸常的生活中得以遥望一个不同的世界,并值得毕生努力靠近。
谢谢你,乔布斯!

《剑客生涯》池波正太郎著。对司马辽太郎审美疲劳的人可以读一下这本书,章节短,节奏快,意境悠远,犹如水墨山水。这样的小故事,不比容易写。
晚上接家里的电话,问我几时回去过十一。
不过是三年时光,关于家乡的情感已经变得古怪复杂了。几个月前,我和另外一个昆明人在北京讨论关于昆明的话题。他离开得更早,在香港已经住了二十多年。他问我:现在昆明对于你来说算什么?我回答不了,并非是要厚此薄彼,我同样回答不了“北京对于我来说算什么”。面对这样的问题,从来都是我的眩晕时刻。
昆明是家乡,甜美的甜蜜的故乡。这一点只有我走在它的街道上时感触才最深,因为它们的大多数早已经和我的记忆不相吻合,却又依稀有着旧日的模样。只有在故乡,才能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个陌生人。对此我没有任何想要抱怨的地方,希望故乡一成不变等着自己归来,这听起来更像是一种自大或者自私。只是对于个人来说,目睹熟悉的一切面目全非总是会觉得难堪,尴尬,像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像是离开家乡的选择是个错误。而如今责罚降临在整座城市上,让你目睹却无能为力。
北京是远方的一种。远方本来是美好的,从来都如此。只是当你身在其中的时候,这种美好就不复存在了。远方因为距离而美好,距离满足一切想象力。就像80年代的香港电影,电影好看是因为香港不可触及。什么都可以相信,在遥远的香港,银幕上的一切都会真实发生。当从深圳过埠去香港如此简单,许多人在那里购物、逛街之后,它只是一个城罢了,不再遥远。发哥若在2011年讲述《纵横四海》的故事不会再有人相信,因为太多人去过那城,在那里不曾见过一个风华绝代的人。当北京不再遥远,它也不过是生活一种,油烟味和任何小城没有任何分别。
这让人眩晕,很多原来非常坚定的想法松动了。“你是哪里人?”,这个问题的答案和补充答案会越来越长。三年前,中关村里的一个哥们很坚定地告诉我说:“我最后一定是要回南通去的,带着老婆孩子回去。”三年过去了,那个江苏的城市里并没有多出一家三口,北四环上却日复一日堵着一家人。我猜想,北京也有个南通,隐藏在海淀桥和学院路之间的某个地方。那么我的昆明是不是也藏在三环的哪里?
我的确在昆明之外的地方见过很多次昆明。日暮时北京的某条街道,广州的某个转角,上海的某个弄堂口,一瞬间我恍惚觉得亲切,让我想起曾经在昆明的哪里见过,有着一样的光影和角度,甚至在墙上爬着一样的菟丝子。那些离开了昆明的人从全世界各地写信来,告诉我说他们在法国,在美国,在南美的某个地方找见了昆明。他们说完全一模一样,连云的形状和风的味道都一样。电子邮件里还有照片,一条全然陌生的街道,或者是一处安宁的旷野,他们坚持说就是这里,在远离昆明几万里之外的地方,他们找到了曾经的昆明,并且确信保存完好,并且不再存在于今天的昆明城。
他们在成批地消灭远方,把每一处都换算为具体的飞行小时数、票根、照片、饭馆。在这个过程里,我想一定是有人因为穿越时空太过频密,把自己对家乡的记忆扯落遗失了。所以在那样陌生的街道和旷野之上,偶尔找回了一团,就觉得自己看见了些什么。这样也好,如果在世界的许多角落里都能找到多年前一瞬间的感觉,那也不妨憩息下去,那是个就此停留下来的好理由。
我还是想要经常回去,哪怕没有多少可以回去的地方。去忠实地记录下云霞的变化,记录那里的风向,像个固执的气象预报员,坚守着已经被荒弃的观测站。因为很多年前一样的云霞曾经在我眼前翻滚而过,只是我那时完全没有预料到后来的生命会有如此之多的变化。
望京一号貌似高端饭馆,其实不过是“大望京村一号”这个地址的缩略语。地点诡异,不通公交车,散场出来无出租车,所以只适合自驾一族。出五环,奔京顺路,第一个红绿灯口掉头回来,过一大桥,再往前开50米。右转有两岔路口,左手一条上五环,顺右手一条前行100米,是一个路边停满车辆小坡。小坡中间右手,四合院小门,对联斑驳,油漆剥落,那就是正地方。
北京哥们喜欢大手一挥,脱口而出一句俗语:“全国各地的美食,咱们北京什么没有啊?”话只对了一半,有和好吃是两回事。北京保罗万象,却似小无相神功打底化出的少林七十二艺,样样有不过是模样依稀,内里能掌握精髓的美味却还真没有几样。难得望京一号形神俱备,烧得一手好花椒鸡,所以门口小坡上停满了车,车头顶着车屁股一路排到京顺路上来。
开十几公里算下来不亏,望京一号虽然是饭馆,做的又是重口味,但是小四合院一道请气化解万千纠结。记得我第一次去,是朋友带着从中关村沿北四环上京承,一口气开了快一个小时才到。看着院门,心里毒咒了一百多次:就为一个农家乐,至于么?进了院子才知道好,树影婆娑,夏天正好在树荫地里放下桌子。点完了菜先来一扎冰镇酸梅汁,玻璃樽外面全是冷凝水,喝一口透心凉。就在此时小风吹过,树上的花瓣簌簌落下,恍惚之间自己在这帝都的万丈红尘里做了一回闲人。
老食客都知道,这院子里有三宝:鹩哥、乌龟、睡莲。入夏之后,立冬之前,院子里的老树上总挂了两笼鹩哥,一口京片子珠圆玉润,小朋友和女孩子们喜欢异常,经常逗它们学说“您好”、“谁呀”。那句“谁呀”拖得极长,声音清亮却又带着三分慵懒,就像是个古灵精怪的丫鬟刚刚睡醒听见人来。乌龟和睡莲都是圣物,听人念叨过很多次,但是从来没有在院子里亲眼见过。兴许是修炼久了成精,我不曾有这样的眼缘。
望京一号做川菜,菜谱就是书页大小的一张黑纸,上面用银色的字正反两面写了十几样菜。大菜不多,无非是花椒鸡、水煮鱼、跳水兔。其中,花椒鸡的忠实拥趸最多。这事说起来奇怪,北方人谈到花椒如避蛇蝎,川菜必须改良之后才能存活。难道有这样的馆子愿意做花椒鸡,更难得有一帮子爱吃花椒的人大老远专门开车来吃。
花椒鸡三斤起做,就算是一个人来也得点那么多,否则别人不答应。鸡斩成小碎块,生生爆炒出来。花椒两分,一半是青花椒,一半是老花椒。推算下来,青花椒是提味,辛香扑鼻,刺激嗅觉。而老花椒则用来入味,提供花椒独有的麻,作用味觉。两个人一盘鸡,吃到最后四分之一处时一旦停筷,口唇上就会有电流经过一般的针刺感,七分麻,两分疼,一分木。急忙大口喝冰镇酸梅汁,张嘴呼吸,才发觉整个口腔都在轰鸣不已,嘴唇不受控地抖动,人渐渐就High了。两人对望,心知肚明,大家一翻白眼,接着High去。
不大能接受花椒的人会选择水煮鱼。那是标准做法,一海碗的油,里面都是鱼片。鱼片套了一层浆,已经酥了,鱼肉却依然细滑。望京一号是用鲶鱼,我个人不是很喜欢。鲶鱼少刺,但是土腥味重,生长环境肮脏。而且,用鲶鱼做水煮鱼不需要太考究厨师的手艺,更何况是套了一层浆。鲶鱼本身肥腻,又弄一大碗油来,两样相加,简直是土俗异常。但是,喜欢吃的人也很多,而且还做成两吃,另外上一盘火红的辣椒粉炸鱼块。小院里经常放大鼓还是什么的,内容都是《王贵和李香香》。听着这个,配上鲶鱼,有一种暴发户村支书的恶趣味。
我个人很喜欢这里的一道小菜,全称是:带叶子的折耳根。大江南北都在做凉拌折耳根,但是只吃白色的根茎。而蜀地的风俗是要连这叶子一起拌着吃,生叶子的鱼腥味不足,但有一种特别的生涩味道。北京的川菜馆子很少提供这样的做法,但是在夏天的望京一号可以做这样的特别要求。我喜欢这种小游戏,问要带叶子的折耳根,后面厨房的师傅大概会默默猜想是不是来了家乡的人。
不喜欢花椒的人也可以在这里培养一下感情,有一道青花椒炒圆白菜白吃不厌。因为是青花椒的缘故,麻味并不是很重。圆白菜清甜可口,有青花椒提味,即便是对花椒无爱的人也赞不绝口。明白花椒并非是单纯的麻,而是有清香的成分在,这是契入麻辣道的入门功课。此门一开,食客人生必然大不相同。
以前一个月都要去一次。最近两次发现门口的车越来越多,吃饭居然要排队领号。原来想着秘而不宣,方便自己经常过去大快朵颐。现在看来,这已经是个奢望了。既然如此,不如把自己的这枚珍藏分享出来,愿帝都重口味者得其门而入,极High忘返。
三七出了一本新书《七日谈》。当然,书封皮上写着的作者是“刀尔登”,不是“三七”,也不是他的本名“邱小刚”。书名也只是我的简称,它的全名是《七日谈---字母表、以及希里花斯人的合理生活》。
一本奇怪的书,也就一定有一个奇怪的作者,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刀尔登在邱小刚时代就被称之为“才子”,河北省文科状元,北大毕业生。不过这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曾经陨落的高考状元和北大毕业生不在少数。我认识三七是在2000年的中青论坛,他那时候就用这个ID,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被称为“网络中文第一才子”。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被定语的过程,这是我这么多年来追踪三七头衔分析得出的结果。三七的文章很好,在小圈子内很早就有极高的评价。网络时代的三七出过一本书,叫做《玻璃屋顶》,是他论坛文章的合集,放在今天也极惊艳,语感一流,称得上飘逸出尘。
论坛时代之后,听说三七去了河北省的报纸。上了一段时间班之后觉得不是很愉快,于是辞职。以写书和写专栏为生,“三七”这个ID不复存在,世界上多了一个“刀尔登”。刀尔登比三七更加出尘,据说他越来越少露面,能见到他的人也越来越少。认识他的人偶尔在饭桌上聊起他来,都很诧异于他的生活方式。计算他的稿量和印花数就可以知道,他的收入大约能维持一个饭量中等偏小的成年男子生存下来。于是,他在大家眼中又变成了一个隐士。推断这个中文词的意思,大约是可以辟谷断食宅在家里读书的人。
从认识三七的那一天我就认定他是一个才子。我自己能写一些字,暗地里就把自己归于手艺人的一类。手艺人难免打量别的手艺人,我觉得三七的手艺比我好,写什么都比我写得好。在中青时代我就明确知道了这一点,所以高高兴兴地一路写了下来。因为我有一样三七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写得不那么好,却可以和他一样浑不在意。同样的,三七只会读很好的作品,然后在他的活里体现出来。而我什么样的东西都读,字里行间什么都会蹦出来。所以,三七是个才子,而我永远都不可能是。
读了那么多年下来,我对才子书彻底失去了胃口。不为什么,就是那么一下子,一下子就不喜欢了。文笔,结构,章法,什么都不能吸引我了。以至于我一口气去读了50多本穿越小说和修真小说,包括其中的神作,也包括其中的垃圾。这时候,我突然拿到了三七的新书《七日谈》。看完以后,我觉得才子们可以读一下这本书,然后就放弃掉自己的写法。因为在我看来,无论怎么写,大概也超越不了三七的水准。写作也就是那么一回事,看到别人的才华是怎样横溢的也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自己再去浪费森林。集大成者就是终结者,才子书写到三七这里,也算是到头了。
三七成为隐士之后,我对他的个人进境和生活很感兴趣。奈何消息太少,一直不能解渴。我非常好奇,在一个现代社会里一个人做出三七那样的选择,回退到隐士的状态,会是怎样的情形,内里又是怎样的心态?《七日谈》通篇对话体,没有一句涉及到他的私人生活,但是我最终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隐士是一种智者,而智者有一种无法治愈的毛病,那就是忍不住要向世人展示他们的智慧。三七闭门读书,一次次放出版商的鸽子,这些时间大概都被他用去思考各种问题了。这些年下来,总会有许多得意的解答和看法。这些东西憋闷在心中,总是要找个地方发泄出来。又不肯好好说,生怕明珠暗投,于是就变着法子编出一些精巧的小故事出来,希望读者能有所领悟。我猜,这就是《七日谈》的由来。
很多人必然会把这本书当作讽喻来读,故事虽然精美,但是棱角总是有的,一不留神就会穿出包装露出峥嵘一角来。全书是“我”和“张三”两个人的对话,“我”以字母代替一干人等,讲述他们的人生故事。“张三”自承来自希里花斯国,用异国的奇风异俗和“我”彼此交换故事。中间除了少量关于人生价值的观点碰撞,大部分是两个对话者在完成一个寓言故事。借用村上春树的比喻,来自“张三”的故事,讲述的是“墙”的一方,属于宏大叙事,调侃诸多宏大何以成为如何荒谬的种种。来自“我”的故事,讲述的则是“蛋”的一方,凡人琐事,洞见人性各种层面的阴暗之处。
和村上春树不同,三七根本就没有选择站在“蛋”的一方。他虽然对“墙”做了诸多调侃消解,但是对于“蛋”的态度也严厉异常。甚至根本没有“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同情关爱之心,更多的是一种揭露和批判,指摘普通人的各种软弱、无能、逃避之处。读下来感觉是三七在试图证明:每个人只是在服食自己种下的苦果,却偏生有无数怨由,努力逃避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把一切归结为他人的不是。所以我说,《七日谈》不着一字,尽得恶毒三昧,值得把作者拖出去枪毙五分钟。
从这里可以看出,三七的这本新书并没有脱离家国叙事的传统,依然试图为现实世界找出何以如此的根由。采取对话体作为主要写作方式,作者向古代哲人致敬的意图昭然若揭。这样的做法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希里花斯国的诸多造作因为拘泥于寓言的比喻,限制了作者想象力的飞升,让人会心一笑,却没有多少值得深思的地方。“我”的拷问凡人,以字母表ABCD指代一系列凡人标本,却又没有能够打磨仔细,小故事中只有几枚称之为上品,其余的都生涩得厉害,不利于解读,也缺乏文字上的美感。加上后面的讨论,往往又把时评中的分析和结论导入,不见智慧,只见聪明。
反而是其中和三七个人进境有关的部分,显得诚挚深沉。例如,其中谈到阅读习惯随年龄增长的变化,倒很像是在对老朋友讲述此时的心态,让人心有戚戚。
会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的轻盈丰富,也会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里的智慧闪光。对于我来说,我喜欢字句之间不经意透露出来的人生感悟。每个人都可以获得他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一本好书的标准。
有一阵子没有写blog了,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件好事。再没有人在留言里逼迫我对什么新闻事件表态,我也被林林总总的圈子遗忘,减免了许许多多莫名的麻烦。可惜现在看起来,这只是一次短期休假而已,因为我又要开始动键盘了。
老妈生病住了一周医院,现在虽已康复,但是还需要静养一段时间。我知道她经常去饭否看我写的段子,不过我觉得那些内容并不适合她看。儿子远在千里之外,靠140个字她老人家大概找不到多少关于我的存在感。相对而言,Blog篇幅更长一些,表述得也更清晰一些,比较适合阅读。老人家的时间多,一篇篇可以慢慢读。
同意孩子远走四方,这是老人的通达。不能侍奉左右,这是游子的悲哀。还好在电话之外,我还能写一点字,可以略解思念之情。这就是现在我继续写Blog的理由,也因为这样的原因,读者的寄望不是我所要考虑的。再有在留言里提出各种要求和意见的,恐怕不脱冒充他人尊长的嫌疑。
以上。

小螳螂,你知道咩,你最后就是那个人品和实惠全都不在让人当枪的悲剧。
预言一枚。实现那天我来还愿。
那个黑不溜秋的二维码大家都见过吧。最近随着高档手机才稍微有人知道,大家用这个 QR-Code Generator,生成自己想要的信息,比如生成这样:
^_^
如果你用iPhone 的话。可以用Scan 或 ScanIt 这样的app来解码。其他手机自己想办法。
好了,现在来说明为什么那个二维码有图案,据说二维码的容错非常高,所以,只把图片或者字找个相似的地方放上去就行。。这里有令人拍案叫绝的15个二维码,可以看看,我最喜欢的是这个:

谢谢大家的关心,几个小时前Google Plus恢复了我的帐号,看来暂时我还不用离开。因为前一篇Blog的缘故,有些网友猜测是因为博文而使得我获释。虚荣心让我想立即承认这一点,但是对不起,真的不是这样的,我的Blog并没有那么大影响力,尤其是在英文世界里。而且,因为我上次张贴了一张人类进化谱系的漫画,我在国外驻京记者圈里成功赢得了“种族主义者”这一臭名昭著的称号,大概没有什么人愿意帮助一个黄种人中的“种族主义者”。
为什么Google Plus封杀我的帐号,以及为什么获释,对于我来说这完全是个未解之谜。各位幸运的大多数不会(我也希望大家不会)遇见我遭逢的一切,而我在过去的一周时间内一共向Google Plus提交了5次申诉表单,并且写了一封英文长信给它的工作组。回想起这一周里的诸多彷徨无策,至今依然让人心悸。
这次经历基本上和一个小偷被抓进不那么规范的警察局的情形一样。小偷进去了,警察叔叔一声怒吼:“给我放老实点!”于是小偷立正站好,结果挨了一耳光。小偷想了想,又是一声怒吼:“给我放老实点!”于是小偷老老实实坐下,结果又挨了一耳光。小偷很困惑,但是暴喝声又道:“给我放老实点!”。。。。。。这个循环重复了很多次,最后小偷终于明白,要面对墙蹲下,鼻尖距离墙壁一厘米,这样才不会继续挨打。
倒霉的小偷遇见的是一个典型的“黑盒”,他只能看到电线进出黑盒,控制进线一边的开关,可以看到出线一边的灯闪亮或者关闭。至于说盒子里的线是怎么接的,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简单的肇因,和非常直接的结果,想要建立起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我就是那个小偷,在过去一周里。我反复就看到两种状态,一种是通知我帐号被停权了,原因是违反了Google Plus的社区规定,不服的话可以申诉;另一种是通知我帐号资料已经被审核过了,认为我的个人资料违反了Google Plus的社区规定,因此停权。因此,我只能像那个小偷反复变换身位一样,一次次提交申诉,一次次修改个人资料。而且,并不清楚我的哪一次申诉材料被驳回,驳回的具体理由又是什么。最后这一次通过了,我终于面墙蹲下,鼻尖距离墙壁一厘米。下一次会怎样,我不确信。下一次要试多少次才不被驳回,我同样不确信。
和Google打交道的岁月里,Google Plus这样的待遇并不是我第一次遭遇。上一次是Google的广告系统Google Adsence,我的帐号被停权,原因是系统发现了无效点击。那么,我想问究竟是什么无效点击?Google Adsence不会具体回答我,给我给我一份规定看,同时要我去申诉。我想申诉,但是我根本不知道无效点击的由来,具体是什么东西造成的,所以无法申诉。事情就卡在那里,一直到今天我的帐号依然被锁。
当然,可以说Google Adsence的这套原则极大地保护的广告商的利益,保护了Google平台的公正性,也是巨额利润的来源。同时,这套方法又不能外泄,否则网络上作弊的手段会据此进化,影响到Google对欺诈性广告点击的有效判别。那好,对此我可以接受,反正也指望不了Blog真能赚钱,Google黑盒也就只能由它去了,Google用机器判别点击行为也由它去吧。
问题是,Google Plus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产品。它不同于Google的搜索,图片,广告,翻译、文档等等工具类服务。这些服务只需要工程师写好一个算法,做好一个框架,用户的行为就是完全可以预期的。然而Google Plus是一个社交网络,社交网络除了产品本身,运营远远要比网络工具复杂得多。Google Adsence可以用很小的团队就能维持运转,大量的广告招商可以让外部团队和联盟公司去做。但是Google Plus不可以,尤其是按照Google思路制作的这个产品不可以这样。
许多人为Google Plus的圈子功能叫好。我觉得它并没有那么好,而是一种工程师思维的解决方式。圈子就是一系列抽屉,让用户把人际关系拆分,分门别类塞进不同的抽屉里去。这样的话,每次打开不同的抽屉,里面的人和事丝毫不乱。是的,人们有时候需要这种一丝不苟,毫厘不爽。但是,以人类之复杂,哪里可能会有这么精准的分类法?哪怕是在同一个圈子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帐本,能够区分出哪些人近些,哪些人远些。同时,对于这种远近关系的变化非常敏感,随时调节人际关机的张弛程度。如此复杂而微妙的情感,岂能是几个抽屉所能涵盖的?用抽屉去区分是一种解决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未必最优,而其中生硬的部分让人深深感觉到后面冷峻工程师的存在。
Google Plus的命名也是一样。Google的VP Vic Gundotra 在接受Robert Scoble采访时辩白说,Google并非是要搞实名制, “it is about having common names and removing people who spell their names in weird ways”---让用户用上“正常”一点的名字,把那些起了奇怪名字的用户去掉。对于人际关系,Google Plus用抽屉分隔。 对于有Weird name的用户则用投诉+机器算法,一批批停权处理,强制对方更名。这算什么?工程师的洁癖吗?对于奇怪名字的厌恶,难道就像对代码里方括弧不闭合,乱用#号一样吗?解决的方法就是批量停权,然后用两个界面反复逼迫用户,让对方自己最后觉悟吗?
想要实名或者“正常”的名字,这是做社交网络者的正常诉求。本着为用户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这种诉求也能完全说得过去。但是,并不一定要用这种生硬的方式来做啊。社交网络只要有人在玩,站方总有无数种办法让用户最终变成实名,而且手段绝对不需要那么强硬。站方也总有无数种办法证明,通过实名可以给用户带来更多的好处,更周到的服务。这本来可以是一个基于互动而彼此信任,最后达成双赢局面的事情。但是Google Plus把用户当作是Google Adsence一样的广告板来处理,用规则、算法和机器来执行。也许Google工程师的心目中有一个理想的社区的样子,里面全是留着理想发型的用户。但是,这怎么可以用一台剪发机,让所有人把脑袋伸进去启动程序自动剪出来呢?
我不觉得这一番经历有任何愉快的地方,Google Plus不像是一个沙龙或者聚会,因为门口的保安是机器人。它们闪闪发光地站在那里,全凭扫描器决定你的请柬是否为真,在屏幕上告诉你是可以进去还是滚蛋离开。不,这味道不对。哪怕是被逐出,我也希望是被两个穿黑西装带耳麦的彪形大汉扔出来,那才是个人应该去的地方。
Google Plus需要大量活生生的,能够接电话,能够回复E-mail的人来做这些事情。需要更加柔性的手段,更符合人性的服务来达成这些事情。当用户抱怨和发怒时,需要有个活人在那一头听着,哪怕那人远在印度,操一口听不懂的英文。而不是把这份工作交给机器,交给IT记者。或者当看到媒体上有负面报道,把XX封杀的消息一类的新闻出现,然后人工紧急解封。那些人是可以说话的人,说话有人听的人。还有很多普通用户,非名人用户,也许就此走开。我以前开玩笑说:用户都是对的,当且仅当他们不说话的时候。这句话并非完全的玩笑,因为沉默的用户用他们的行动来表示他们的意见。对于他们,不能用沉默的机器的自动答复作为回应。否则,在用户增长曲线上会看到报应。
工程师最喜欢说:你为什么不看说明书?或者,你为什么不。。。。。。说明书和设计方案规定了某种框架,理想状态下用户应该在这个框架内行为。但是,当用户一再逾越这个框架的时候,怕也该想想是否本身存在问题?为什么他们就是不把该死的脑袋伸进该死的自动理发机里呢?
因为上帝不是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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