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一封由全国11个省市的20位律师联合署名为《关于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事件的律师建议书》的建议信,经特快专递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
律师建议书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安部:
从报道得知:2009年12月12日北京律师李庄因在重庆龚刚模涉黑案的辩护过程中, 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并于次日批准逮捕。
鉴于本案对整个律师行业、刑事诉讼、社会观感影响巨大和深远,我们作为全国律师界的一员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我们对律师执业活动中任何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迎合、勾结或拉拢某些政法官员的不法行为表示严厉谴责,并全力支持相关方面依法进行惩处。同时,我们希望社会各界能够认识和理解律师行业对维护公民权利、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中所扮演的建设性作用。
第二,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重庆打黑专项治理活动中存在诸多违反《律师法》,侵害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不被监听等执业权利的不法行为对重庆市进行律师法实施情况执法大检查。
第三,鉴于李庄律师是被指控唆使龚刚模“谎称被刑讯逼供”,而龚刚模涉黑案又是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打黑办”侦办,我们认为重庆市公安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理应回避。我们建议公安部比照文强案指定重庆市以外的警方异地管辖更能查明事实,正确使用法律。
2009年12月16日